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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象之争:超级城市时代怎样生活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02 08:25:11 |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这种输出型的“超级城市体”再造试验如今已深刻影响到广东省官员的政绩考核。《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双转移”对地方官员提出了“人均GDP”的政绩考核指标后,一种“做大分子、做小分母”的“官场统计学”在广东开始流行。 “分子”即GDP总量,可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增加其收入的方式实现;“分母”即当地常住人口(居住6个月以上的),可以通过加大劳动力转移输送、减少常住人口实现。对于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来说,这项考核指标提供了一个赶超和缩小与珠三角差距的机遇——虽然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在GDP总量上还不能赶上或超过珠三角,但换作人均GDP却完全有可能。 韶关市2009年被评为广东省双转移“双优”市,劳动力转移一向做得比较好。2010年上半年,韶关市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836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967人,其中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9647人,转移到珠三角地区21320人。显然,人均GDP“分子”、“分母”的玄机,为韶关“双优”加分不少。 为保证珠三角9市对粤东粤西粤北产业输出、扩散的积极性,新的考核办法还对9市官员提出了4项衡量工作成效的刚性指标:人均GDP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目标完成情况、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本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情况以及共建产业转移园区情况。这4项考核,紧密地将珠三角中心与腹地城市政府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规划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可云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认为,“推动区域一体化,关键在于形成利益共同体”。但就目前而言,珠三角内部利益共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将是广东省政府谋划破题的难点。 可资佐证的是,在东莞调研时,《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发现,当地政府也曾试图建立干部双向交流机制,以达成产业转移两地的“利益共同体”,但效果并不理想。当地了解内情的人说:在对口帮扶的其他城市产业园内,虽然已有东莞市干部挂职,“但仅是挂名而已,产业园具体工作还是由所在地政府管理”。 突不破的“A计划” 也有人对“五个一体化”设定的珠三角“超级城市体”框架不以为然,认为最大的缺陷在于“将香港排除在外”,“罔顾香港是珠三角城市群中心的事实”。 深圳民间学者金心异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说:珠三角一体化规划充分体现了刻意强调以广州为区域中心,“重走A计划老路”。 金心异所说的“A计划”,就是过去若干年,广东省政府一直把珠三角的城市格局或者说交通格局都描述成一个A字,顶端是广州,两边是广州-珠海和广州-深圳,中间一横是横跨珠江的虎门大桥。 在金心异看来,A字形格局其实是一种行政本位主义的眼光:广州既然是省会,就应该也是珠三角城市群的中心,深圳和珠海是副中心。“从1992年开始,广东省的主政官员就梦寐以求实现A计划,但是做了快20年,A计划始终不成型,广州-珠海那条边始终若隐若现,形不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轴,没法和港深这边相提并论。” 近年来,一些境外学者也曾提出类似的观点,认为香港应该成为珠三角城市群的“主角”。美国学者佛罗里达曾提出“香圳”的概念,认为“香港+深圳”将发展成为一个可与纽约、伦敦和东京并论的“世界都会区”。 此观点深得深圳和香港两地人士赏识。2007年,香港特首曾荫权曾在施政报告中正式引用“港深都会”概念。深圳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谭刚还出版专著论述“港深都会”。 但在广东省的珠三角一体化规划中,却并未吸纳这一概念。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提供的《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全文中,《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看到的相关表述是:“建设广州、深圳世界城市,打造珠三角世界城市区域”。 一个现实问题是,如果“撇开香港”谈珠三角一体化规划和“超级城市体”构想,将直接影响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的对接方向。学术界此前曾推崇一个概念,叫“港-深-穗主街道”。认为这才是珠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的动力轴。“港-深-穗主街道”再辅之以若干条次街道,就形成一个珠江口湾区的概念。堪比美国的旧金山湾区。 金心异感到不解的是,“政府已经有了很多粤港合作的框架(比如CEPA),但为什么就不能再突破一点,把香港拉进来一起做一个珠三角城市群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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