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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官员权力已成中国急务

http://www.CRNTT.com   2010-11-12 11:30:36  


 
暴力拆迁凸显了限制官员权力的必要性

  中国官员的膨胀心态,源于他们掌握的权力。权力具有内在的腐蚀人的“魔力”,当一个官员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受到社会实质的制约时,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也会变得傲慢,心中毫无敬畏。这在中国的拆迁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地方势力之强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连官方的新华社都公开说,最近一段时间,在一些地方,频繁发生暴力拆迁事件,甚至出现流血事件。

  为什么暴力拆迁事件现在愈演愈烈?从政府角度看,有两个因素,一是政府主要是地方领导的政绩需要,二是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成为政府的主要财源。前不久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国家竞争力报告”蓝皮书有这样一段话: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非靠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来获得,而是靠消耗资源和扩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业膨胀发展。换言之,房地产业支撑了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那位宜黄官员的“拆迁拆出个新中国”实际上是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之一做了颇贴切的诠释。

  只要把高经济增长视为“新中国”的一种象征,一个地方官员的最大政绩,就是保持地方经济的快速增长。什么最能保持地方经济的增长,当然是造城运动,于是拆迁就成了体现政绩的唯一至少是不可少的途径,也可能是保乌纱的最好手段。万载县委书记可谓深得其中“三味”,他的另一“名言”是:“要发展,就得拆”。

  自从四川唐福珍自焚事件发生后,中国社会特别是知识界就一直在讨论如何制止暴力拆迁,呼吁废除现有的拆迁管理条例。现在看来,多数人把希望寄托在新的拆迁条例的出台上。旧的拆迁条例已被证明对维护民众的利益毫无帮助。不过,除非新拆迁条例有一个脱胎换骨的变化,否则,对此不要寄予过大期望。原因很简单,条例如不能有效约束权力,那么,就不应指望它能保护民众权益。虽然新的拆迁条例几经周折,到现在还未见其端倪,但对一部法律阶位不高的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法规在约束权力方面的作用,实在不应抱过大期待。因为,即使条例如此前讨论的那样对公共利益作了严格界定,政府也可通过解释权变相否定,甚至根本用不着解释,就直接拆迁,民众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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