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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不应是文明的荒漠

http://www.CRNTT.com   2009-10-26 10:36:21  


监狱是较难驯化的场所,但幷非意味着成为文明之光照耀的死角
  中评社北京10月26日讯/4名杀害狱警成功越狱的重刑犯1名被击毙3人被生擒,呼和浩特越狱案总算尘埃落定。《长江日报》今天刊登评论员刘林德的文章“监狱不应是文明的荒漠”,作者认为,“虽然成功的追捕缘于失败的监管,但社会安全系统没有接次失效,总算是万幸,安全感会暂时重回人心。…但如果就此尘埃落定,未免过于懒惰,因为这样是忽略了监狱的另一个基本功能——规驯和改造”。文章内容如下:

  呼和浩特的越狱案,进入全面审讯。四名逃犯中的一个,已在追捕过程中被击毙,另外三人的结局,应当也只在法律程序上的区别。

  反思也在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展开,监狱管理和防卫的漏洞,在追捕进行的同时就被提及,呼和浩特第二监狱监狱长已被免职,相关问责和整顿是可以预见的后续程序。

  四名重刑犯杀死狱警成功越狱,对社会公众而言,不会仅是观看悬疑大片般的刺激和兴奋,它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恐慌,因为你无法判断他们将向何处逃窜,为了生存会采取什么乱伤无辜的残忍手段。虽然成功的追捕缘于失败的监管,但社会安全系统没有接次失效,总算是万幸,安全感会暂时重回人心。

  以同类生命为威胁的犯罪,无疑是对人类共同体的背叛和宣战。监狱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将这样的危险群体与普通人群实施隔离。隔离是对犯罪者的惩罚,也是对普通人的警示。监狱的存在是对绝大多数人安全的必要保障,虽然它是对少数人自由和限制甚至身体的劳役。

  监狱也是国家等共同体对该共同体内人类的承诺,人们放弃以私力惩罚冒犯者的暴力工具和手段,交由共同体去实现。监狱让重刑犯得以逃脱,在其法律上的危险尚未解除的情况下重回共同体的普通生活,就是承诺的失败。依此而言,对监狱管理进行整顿和反思绝对必要。

  但如果就此尘埃落定,未免过于懒惰,因为这样是忽略了监狱的另一个基本功能——规驯和改造。人类共同体制订法律,给予触犯者一定的刑期,将其收押在监,是希望他在这一时间通过省悟和教化,重回人类。如果仅仅是加强防卫,让犯罪者只是在这样的惩戒性场所生活一段时间,然后毫无变化地重回普通生活场所,甚至向更加不期望的方向负面转化,我认为是比让犯罪者成功越狱更大的失败。

  监狱这样的场所,普通人终其一生也不会有去经历的机会,但从历史、影视、听闻之中,不难理解它是各种人性之恶的集中地,或者说是文明的一块禁地。对监狱中的被守押者,人们较少施以同情的想像,一定程度的暴力对待被视为必须。这实在是一个难以理解的悖论,对于文明的背离者,要以不文明的手段使其重回文明轨道。

  我看到一些资料说,有些国家的监狱已经相当人性化,坐牢如同住家,这应当是更加注重规驯教化功能而轻隔离惩罚功能。我也看到重庆打黑的报道中称,一些黑恶势力骨干,在牢狱生活之后反而更加残忍凶暴,人们据此认为监狱的惩戒不足。

  文明是层递推进的,有的地方早一些,有的地方晚一些。但人类文明理想,是让它普照在有人存在的每一个角落,犯罪者是文明的背叛者,监狱是文明较难驯化的场所之一,但这并非意味着文明之光不应该或者永难照进这里。不要让监狱成为文明的荒漠,这或许需要过程,但不能不去考虑并努力。

  呼和浩特的越狱犯,是因为残暴难驯,还是因为求生本能,抑或无法监狱管制,我无从判断。但我想,我们不能把人关在监狱,并且看管住不让逃脱就认为万事大吉。怎样让他们重归文明怀抱,应当是监狱管理、制度、功能反思的延续,不要草草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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