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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明知不能参与联合国 台为何折腾

http://www.CRNTT.com   2016-11-20 00:08:58  


 
  结语

  分析至此,必然引出一个疑问,那就是,既然台湾当局无论是“加入”还是“重返”联合国均不可能获得成功,那么为何台湾当局一而再、再而三地推动这一活动呢?难道台湾当局不了解这一情况吗?当然不是。对此,台湾大学张亚中教授分析道:他们主张“重返”联合国,要的不是“重返”成功,而是激起大陆进行打压的氛围,进而让台湾人民对大陆产生反感,也让国民党内那些所谓的“非主流派”必须选择一起谴责大陆。“重返”联合国结果都是使得“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站上了对立面。另一方面透过各项活动场合,不停地明示或暗示,一个会打压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的政府自然是一个敌对或不友善的政府,台湾为何要与它统一。“戒急用忍”与大陆保持距离,自然也就成为其应有的立场。⑿虽然张教授的上述分析是就李登辉时期“重返”联合国一事而作的,但也适用于分析台湾“加入”联合国的情形。倘若未来蔡英文当局再次推动参与联合国,其关注的重点并不在于最终能否真正加入联合国,而在于通过这个过程,挑起台湾民众对大陆的厌恶情绪和政治对立,从而追随她从事“一边一国”的“台独”活动。

  注释

  ⑴台湾舆论认为,“参与”是可避免引起岛内争议的中性字眼,涵盖范围较广,凡参加联合国外围组织,成为观察员和成为正式会员国均可包括在内。这表明,台当局不使用“重返”、“加入”而使用“参与”,带有较强的策略动机。

  ⑵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91页。

  ⑶许光建主编:《联合国宪章诠释》,山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75页。

  ⑷《联合国宪章》本身并没有规定会籍普遍性原则。作为当前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组织,为了尽可能的实现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一联合国宗旨,《联合国宪章》规定,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均有资格加入联合国。从这一点来说,可以认为联合国的会籍具有普遍性。但是,联合国会籍的普遍性是针对主权国家而言的,并且有条件限制,即该国家必须爱好和平并确能和愿意履行宪章义务。因此,从《联合国宪章》对作为会员国的主权国家的条件限制来看,联合国的会员国资格并不具有普遍性。可见,台湾当局抛出的“会籍普遍性原则”,完全是对联合国宪章的曲解。

  ⑸1971年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大会的合法席位也被认为是程序问题并予以表决的。

  ⑹总务委员会由大会主席、21名副主席和6个主要委员会的主席组成,并由大会主席担任主席。其职责主要是于每届会议开始时审议临时议程和补充项目表,并就被提议的每一项目向大会建议将其列入议程、拒绝列入请求、或将其列入将来某届会议的临时议程。对于将增列项目列入议程的请求,总务委员会应同样进行审查,并向大会作出建议。

  ⑺《联大拒绝“台湾联合国代表权问题”提案》,载《四川日报》,2003年9月19日版。

  ⑻黄嘉树、林红着:《两岸“外交战”——美国因素制约下的国际涉台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46-248页。

  ⑼在联合国实践中,个别国家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出席联合国的某次大会,或者某些国家出席了大会却没有投票,但这样的国家并不多,因此,联合国大会决议的过半数票不会明显低于96票。

  ⑽按照赵理海教授的考证,苏联早在雅尔塔会议期间就提出了这一主张。参见赵理海着:《联合国宪章的修改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81-90页。

  ⑾黄嘉树、林红着:《两岸“外交战”——美国因素制约下的国际涉台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0页。

  ⑿张亚中着:《论统合》,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3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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