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精准扶贫要有新思维 | |
http://www.CRNTT.com 2016-01-03 08:37:50 |
中国网刊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董天美文章表示,国务院扶贫办于2014 年6 月发布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和201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明确指出了“精准扶贫”的内涵,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并且将“精准扶贫”作为中国扶贫系统的新工作机制和工作目标,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促进精准扶贫工作从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工作机制等全面有序有效地推进。 文章认为,面对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精准扶贫工作也必须要适应新变化,做到与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整体步调一致。 从宏观层面上说,精准扶贫符合政府职能明确化和经济发展持久化的要求。经济新常态引起的宏观上的改革与变化,对于扶贫工作的影响是广泛而持久的。对于精准扶贫工作,这是宏观环境与宏观趋势的重大变化,而且是对精准度提出的新要求。一方面,要求在扶贫中政府的职责更加明确,更加精准,另一方面,也要求市场的作用发挥和规则制定更加充分和规范。 从中观层面上说,精准扶贫要求区域精准化和个体精准化。在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中,一是各地区都在对自身的发展战略、布局、重点、方式等进行调整和优化。这对本地区的扶贫工作会产生相应的影响。二是国家实施区域性的重大战略规划,将不同的行政区在一个新的战略平台上整合为一个新的发展共同体。其次,在中国,除了贫困的连片化区域化现象较为明显,若干贫困户的碎片化现象是未来扶贫工作难啃的“硬骨头”,精准扶贫就是要把主要力量集中于个体层次上,从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做起,同时总结精准扶贫对象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要求,进行问题的精准识别和精准分析。 从微观层面上说,在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对于贫困地区的经济活动主体与各种经济资源的分配也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需提防两种不利影响。一种需求排斥,由于不同贫困户在贫困表现、贫困根源、贫困特点和减贫需求等方面存在区别甚至显着区别,精准帮扶就应该针对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但实际帮扶工作中,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不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的帮扶活动总是关注生产环节(例如更换品种、扩大生产规模),其实贫困户更希望得到市场营销方面的帮扶,把现有产品更好的卖出去。另外一种是入门排斥,现行的不少帮扶项目对贫困户都提出了入门要求,有的门槛还很高,以至于贫困户无法承担只能选择放弃,减贫项目的受益者更多变成了能够承受入门要求的非贫困户。这就是由于市场竞争产生了排斥弱者的力量,使得真正的贫困户经济发展空间更小,机遇更少,进而导致精准扶贫或脱贫的封闭化,自主发展的造血功能受到压抑。 文章提出,要通过运用多种手段,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多方面力量真正实现精准扶贫。 建立多维的贫困对象识别机制。目前,乡镇地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普遍有限,让其负责逐村逐户排查识别扶贫对象,社会成本较高,因此应推动识别层级扁平化,强化县、村两个主体的识别权,其次要调动村庄内部群众积极参与识别和评议,通过开展村民大会等方式让群众普遍认可的、需要扶助的“真贫”对象纳入精准扶贫范围,防止识别中的“漏桶效应”,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另外,由于精准扶贫是一项牵涉到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程,上级政府必须将扶贫任务向下分解到村,让村级组织和干部予以落实到户,所以最重要的就是要处理好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关系。 如何实现二者的有序衔接,我认为积极引入社会组织成为中介,在政府与村级组织之间扮演评估、监督和服务角色是处理好二者关系的有效路径。第一,社会组织能够有序承接政府在扶贫工作方面的职责,将扶贫政策和任务推进到村、监督入户;第二,社会组织依靠其专业技能能够组织和协调村委会和村民参与扶贫规划、调研以及扶贫资金、项目的分类管理;最后,专业的社会组织还可以充当独立的第三方服务和评估机构,全面监督和评估精准扶贫的实施情况,及时向政府与村级组织等部门反馈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 强化分类管理和动态考核机制。民众的生计空间是一个多元复合体,在生产生活实践中,自然环境提供了生计行动的地理空间,土地等物质资源与市场条件提供了生计行动的经济空间,社区管理提供了生计行动的制度空间,社会网络提供了生计行动的社会空间,信仰、习俗、舆论等传统提供了生计行动的文化空间,所以致贫的原因也不是由单一资本决定的。所以精准扶贫就是要注重对扶贫精细化的考量,针对不同的贫困情况、致贫原因以及地理环境,采取切实有效的扶贫措施。因而,需要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产业发展、搬迁移民、社会保障、民政救助或劳动力转移等扶贫手段并用。除此之外,扶贫工作还要注重其持久性和长期性,降低脱贫人口返贫概率,这就要求在考核评估环节要特别注重其持续性和动态性,一方面要注重考核评估贫困人口的脱贫效果,进行一段时间的跟踪监测,使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脱贫人口逐渐退出;另一方面要制定动态的帮扶主体考核机制,使帮扶不积极或效果不明显的成员退出,支持和鼓励帮扶效果好的成员推广帮扶范围和措施,实现帮扶主体和帮扶措施优胜劣汰。 运用大数据提高精准扶贫效率。大数据是对复杂系统的一种把握工具,运用大数据来把握社会经济的复杂系统,有助于贫困区域找到最适合自己特殊情况的发展方式,促进本地区的长远、持续和平衡发展。首先要改变传统思维,健全扶贫信息系统,注重扶贫主体与客体的“供需对接”,提高扶贫工作的预见性与准确性,推进精准扶贫,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与挑战,重视新时期扶贫管理方式与内容创新,改变政府扶贫治理结构,持续追踪扶贫效果并及时提供指导,强化资源整合与政策保障,提高扶贫水平,改善民生。另外要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等大数据系统运行所需硬件基础,通过开展社会经济调查、建立数据交易和整合平台和推进数据建模、分析等增值服务,准确把握贫困人群发展意愿,明晰贫困区域发展要素资源禀赋差异,清晰测量已有生产发展资源利用效率,找准“贫”根寻对“困”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