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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立家:未来五年的中国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3-04-14 10:01:52  


 
  竹立家:“三公消费”其实就是特权腐败。

  我个人认为,中国反腐既要有战略层面的改革,又要有操作层面和务实性的改革,操作层面的改革就是限制“三公消费”,政府行政成本过高、过大,官本位思想过重,腐败行为严重,对政府的威信伤害非常大。

  “约法三章”要落到实处,就必须重视政府自身治理结构。要认识到人民是权力的主体,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主体。权力不能腐败,权力要真正负起责任来,就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运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曾讲到三个责任: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党负责,负责的前提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政、依法治官。

  《中国民商》:从目前来看,中共和新一届政府反腐决心很大也非常坚定,在您看来,未来几年,反腐路径是否更加明确?

  竹立家:治标更要治本。中央最近强调,要加强国家反腐败立法,从而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 反腐败要进入法治轨道,通过制度来反腐。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反腐败斗争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中进行,离开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反腐败行之不远。这其中的深意,就是对权力进行制约,把权力真正变成人民的权力,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大部制”改革实质是“有效分权”

  《中国民商》:从1982 年到这次机构改革为止,我国一共进行了7 次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几乎是每五年一次。这一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比以往的6 次行政体制改革更为强调政府机构的“职能转变”,在您看来“大部制”改革的实质是什么?

  竹立家:“大部制”改革的实质就是实现“有效分权”。把政府管不了和管不好的公共事务转移和下放,政府机构只做自己应该做的,像监管、规划、政策制定等。

  政府机构的“大部制”改革,根本目的并不是简单的撤并机构、裁减人员、大幅度减少政府机构与人员的数量,也不是单一地追求降低政府运营成本,而是要建立一个政府机构价值明确、适应发展要求的“责权一致”的政府,使政府具有“现代政府”的基本品质,提高政府的效率与效能,达到重构政府价值的目的。因此,这次改革的实质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就是强化机构改革的“软件”改革。

  《中国民商》:您认为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何在?

  竹立家: 首先,行政上的分权,是指在政府机构内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

  其次,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在政府机构内部形成三种“运行机制”,即“绩效评估机制、责任机制、奖惩机制”。

  再次,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实现“有效分权”

  其含义有三点:一是在政府内部划分各级各类政府机构职能之间的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正确区分政策性机构与执行性机构的不同职能;二是权力下放,即尽量把上一级政府的权力向更贴近服务对象的下一级政府下放,减少行政审批的程序和事项;三是权力转移,即政府权力向社会、企业甚至个人转移,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形成“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的现代社会的“共同治理”模式,真正使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

  而政府权力的转移和下放,不但可以降低政府的管理幅度和难度,还可以提高政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能,而这正是我们进行“大部制”改革的重要目的和价值追求。

  总之,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而要实现“转变政府职能”这一目的,就必须深化政府内部权力配置改革,形成行政体制内部的分权结构,形成合理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实现有效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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