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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的政府边界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29 08:24:04 |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投资区位过于集中、投资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投资行业集中、投资动机以资源获取型占重要部分、投资方式较为单一、忽视非股权投资经营模式、投资质量不高等。 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教授葛顺奇文章指出,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要获得良好发展,需要企业责任,也需要政府政策。但政府政策的核心,是明确政府的边界。 一是建立公平的国际投资规制,从制度上为“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 目前,中国缔结的各类国际投资协定260多个,要全面审查和评估现有的多边、区域、双边约束中国对外投资的规制体系,建议建立内外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新的国际投资规制体系。 现在的国际投资规制范围趋于广泛,不仅包括准入前后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征收条款、争端解决机制等,还包括了服务贸易、外包、非股权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透明度措施、环境政策、劳工政策、气候议定书等新内容,这些不断丰富的协定内容,会严重影响中国的对外投资,需要全面研究,提出具体的应对方案。 总之,对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利益维护,防范东道国政治和安全风险,享有公平的非歧视性待遇,需要缔结统一的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投资规制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中国海外企业的切实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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