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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的政策纲领不应被视为“二轨”

http://www.CRNTT.com   2008-12-26 10:10:52  


 
  实际上,根据政治学的原理,政府理所当然地要贯彻执行执政党的政策纲领,不能不顾执政党而自搞一套。否则,当选并领导政府的政党就不是执政党了。当然,执政党的政策纲领,也不能偏离“宪法”和相关法律规范,但只要是符合“宪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政府是有义务有责任把执政党的政策纲领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 的,而不是仅“具参考价值”而已。 

  何况,历次“国共论坛”所达成的各项共识,都是对台湾人民有利,对维护台海和平有利的。在过去,由于是民进党执政,民进党出于种种原因,不但拒绝接受“国共论坛”的各项共识,而且还发动舆论战将之抹黑。那倒也符合常理,毕竟当时国民党是在野党嘛!出于政党利益,在野党的建议即使是符合人民的利益,民进党也要将之否定否决。但在现在,国民党已经是执政党,而执政党在“国共论坛”中所获成果,又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包括九条二十一项“共同建议”,在党意和民意(陆委会的民调已经证实)的双重效应之下,政府主管部门是应该认真落实贯彻的。而大陆所宣布的十项“新措施”,倘是属于“可操之于我”部分,也应该认真参考,并设法“为我所用”。 

  所谓“一轨”、“二轨”及“一军”、“二军”之说,或许不是出自被称为“一轨”、“一军”的“陆委会”和海基会之口,但却确是符合“陆委会”和海基会的思维定势。而这种说法,听在大陆人士的耳中,不知是如何感觉。因为按此说法,国台办和海协会是“一轨”、“一军”,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倒是成了“二轨”、“二军”了。恰恰相反,国台办和海协会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的指示,“国共论坛”上所获得的共识,国台办和海协会都必须认真执行。当然,这可推说政治体制不同,大陆实行的就是“以党领政”体制,而台湾则不是。但即使是在号称“民主大国”的美国,及欧美的其他民主国家,政府都应当落实贯彻执政党的政策吧? 

  何况,执政党主席吴伯雄已强调,“国共论坛”绝不会取代两岸两会的协商,“论坛”只扮演辅助的角色。对“论坛”的结果,国民党坦荡荡,对得起国家和人民。连被视为“一军”的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也强调,“国共论坛”结论是两会协商非常好的参考资料,“完全符合马总统的竞选政见”。执政党副秘书长张荣恭也表示,“国共平台”不会有“以党领政”的问题,两岸协商权在政府,“国共平台”会掌握分际。因此,“陆委会”是应当放心的,不要老是想着什么“一轨”、“二轨”及“一军”、“二军”。 

  诚然,台湾地区有很多社会人士和团体在热心推动两岸交流,他们的工作是两岸关系中的一部分,对两岸关系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国民党而言,其在野时当然可将之视为社会或政治团体。现在国民党已成为执政党,再将之视为社会或政治团体,那就有违政党政治的原理,及颠倒了上级与下级、执政党与在野民间的关系了。 

  “陆委会”在落实贯彻“陈江会谈”所达成的各项协议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尽责的。但在民进党“以党领政”的攻击漫骂,及某些媒体所谓“二军压倒一军”的无知言论之下,对“国共论坛”所获多项成果则显得有疏离感。其实,“陆委会”即使是对其顶头老板--马英九的某些指令,如放宽港澳居民入境手续,以推动台湾观光业发展,也未必“买帐”,仍祭起陈水扁、陈明通“当家”时遗留下来的“紧箍咒”,这多少是令到热心推动包括台港澳关系在内的两岸关系能进一步发展的港澳人士,感到失望的。这也就难怪,“蓝委”和媒体会有政府中有“暗桩”之说了。 

  (来源:新华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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