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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上的扁 值得台湾牧师膜拜吗

http://www.CRNTT.com   2008-12-03 11:08:24  


耶稣被钉在木制的十字架上,陈水扁被镶在贪污的金山里,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缘何分不清呢?
  中评社香港12月3日讯/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社论“向十字架上的偶像陈水扁膜拜? ”文章表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俨然已将陈水扁塑造成代表台独正义的最高宗教偶像。教会不拜偶像,却为何要众人向十字架上的人造偶像陈水扁膜拜?”“这究竟是上帝的旨意?或只是牧师们的私念?”文章内容如下:
 
  扁案的真相愈来愈清楚,扁家的罪行愈来愈浮现;挺扁而高喊“陈水扁无罪”的人口愈来愈少,但最近几场挺扁集会却是由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出面领衔主办。

  民进党挺扁尚可理解,因为政党本来就未必是在追求公义,常有不能自拔或向下沉沦之时;另如李鸿禧之类的学者挺扁,甚至诅咒检察官三代不得好死,也不意外,因为这类学者只有这种格局,也只能演此一戏路;但是,做为台湾的一个重要教会,现今竟然成为挺扁的主要支柱,这却是牧师、信众及全体社会可堪省思的不寻常现象。

  近几个月来,扁家突然将扁案宗教化。一方面,自喻为受难的耶稣;另一方面,将司法及社会制衡因素指为魔鬼。自喻为耶稣,例如,陈水扁说:“我愿意死在台湾历史的十字架上,而不愿死在乱石堆中。”吴淑珍亦说:“像耶稣为我们舍命一样,我们(扁珍)愿一起为台湾舍命。”将司法及制衡因素视作魔鬼,则例如,陈幸妤说:“上帝会在天堂看着你们这些魔鬼,他会知道怎么处罚你们。”吴淑珍亦说:“希望上帝感动那些居心迫害我们的人,良心发现,不要对我们政治迫害。”

  扁案是神魔正邪大战;扁是耶稣,司法及社会是魔鬼。民进党可以呼应扁家的这种看法,李鸿禧等学者亦可;但教会能否同意此种看法?这种看法是否符合纯良的教义?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基督教对于“罪”及“不义”的见解是:一、在宗教上,“不信耶稣救主就是罪”;在社会中,“违背律法就是罪”。这是凯撒时代即已成立的见解,又岂能将今日民主宪政体制下的司法指为魔鬼?二、再者,世俗的律法,为罪刑法定主义,特侦组追查不出的犯罪,即不能处罚;但是,在宗教上,即使特侦组追查不出的犯罪,也是犯罪。何况,世俗的律法,法不诛心,只要犯罪者在法律空隙中逃得过去,即不能处罚;但在宗教上,却是直指良心,即使逃得过法律,也逃不过上帝对犯罪者良心的惩罚。其实,不认罪,不除罪,在宗教上皆是“属魔鬼”,上帝不容。

  扁案的轮廓已然十分清楚。站在宗教的立场,其实牧师们不能像世俗所问:“起诉了吗?”“三审定谳了吗?”而应带领扁家从良心层面向上帝认罪,再帮助他们从良心层面忏悔除罪;宗教对于罪的处理,应当先于并高于法律,尤其不能协助罪人欺瞒司法、否定司法,将司法视作魔鬼。以上的见解其实皆属基督教义的根柢;然则,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主办”挺扁大会,与民进党及李鸿禧等一起主张“陈水扁无罪”,即不免陷入严重的教义争议;台上的牧师们是否冒了全体教友的名?更是否冒了上帝的名?陈水扁是否有罪,难道牧师们比司法机构清楚?难道牧师们比上帝清楚?牧师们非但不主张凯撒的归凯撒,甚至主张上帝的也应归于牧师?

  在挺扁的集会中,一名挺扁者高举一个十字架,上面写着“陈水扁是台湾民主的耶和华。”就宗教的立场言,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场景。一、谁能冒耶和华之名?二、陈水扁有否玷辱了耶和华之名?三、陈水扁难道是如洪秀全一般的新耶和华?

  三十年前,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发表“人权宣言”,主张“使台湾成为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高俊明牧师在美丽岛事件后并曾掩护施明德逃亡。这类过程,皆有其可理解的时空因素与公义内涵。但是,长老教会的部分牧师如今挺扁,无论在宗教教义上,或社会正义上,恐皆已陷于不能自圆其说的困境。毕竟,耶稣是一贫如洗地钉死在各各他山顶的十字架上,台湾基督长老教会至少不能承认陈水扁自称他的十字架是钉在海角七亿、金库七亿堆起的金山之上吧?

  陈水扁已将十字架上的形象,由耶稣换成了陈水扁;牧师们亦给予祝圣加持,俨然已将陈水扁塑造成代表台独正义的最高宗教偶像。教会不拜偶像,却为何要众人向十字架上的人造偶像陈水扁膜拜?

  这究竟是上帝的旨意?或只是牧师们的私念? 

  (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