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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民进党建构固独法律体系后果严重 | |
http://www.CRNTT.com 2023-10-09 00:02:55 |
二是“‘国防’产业发展条例”加大军方对大陆产品使用管制。2019年5月31日,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国防’产业发展条例”,特别制定第19条规定军品研发、产制、维修之关键零组件及原料,不得来自大陆地区、香港、澳门或其人(居)民、法人、团体、其他机构于第三地区投资的法人、机构或团体,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主管机构会商其他主办机关同意。 三是规范“政府采购”,限制采购大陆科技产品。2019年4月30日,台立法机构修订“政府采购法”第70条,规定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采购时,有必要对厂商资格进行限制,并由主管机关会商相关事业主管机关协商确定。同年4月19日,台“行政院”公布“各机关对危害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旨在禁止机关与公共机构等采购华为等大陆企业生产通信产品。 四是加大对大陆技术产品出口管制。台湾当局对两岸科技领域交流与科技产品贸易有不少相关法规,包括“战略性高科技货品(SHTC)输出入管理办法”、“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管理办法”、“军商两用货品及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及一般军用货品清单”及“贸易法”等。其中,2019年12月13日,台行政部门修正完成“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管理办法”,对大陆地区的输出管制项目包括:化学机械研磨机、光阻剥除机、光阻显影机、快速高温热处理机、沉积设备、洗净设备、乾燥机、电子 显微镜、离子植入机、光阻涂布机、微影设备等12类半导体晶圆制造设备。其他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往大陆地区管制地区的规定:如属投资行为,应检附“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核准文件;如属非投资行为,应附切结书,事先向“国贸局”申请核发输出许可证。 2019年12月13日,台行政部门修正完成“军商两用货品及技术出口管制清单及一般军用货品清单”,主要包括:“瓦森纳协定(WA)清单”(不含军品清单,此一部分由“一般军用品清单”管制)、“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管制清单 ”、“核供应国集团(NSG)管制清单”、“澳大利亚集团 (AG)管制清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管制清单”等五大国际出口管制公约或协议所列管制的清单,所列管制品涵盖生化、电子、计算机、电信、航空、核等多项领域的相关专业技术、规格及货品,并依货品类别、性质与功能、管制属性等予以汇整编排成统一的管制清单。“一般军用货品清单”则沿用“瓦森纳协定”军品清单的分类方式编排。 (六)其他管制配套措施 (1)加强针对所谓大陆信息监控、管制力度,对违法者处以刑法处罚。民进党当局成立“‘国家’通讯暨网际安全中心”,将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海缆通信、固定通信、DNS网域、有线电视等六大领域企业的网络营运情况纳入管理,建立“资讯安全联防机制”。特别是近两年来,民进党当局直指大陆对台渗透,散布假信息,加强管制机制。台调查局成立了“假信息防制中心”,以绩效鼓励追查假信息。特别是台行政部门成立了“防制假信息危害项目小组”,由“‘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担任召集人,持续整合“内政部”、“农委”、“卫福部”、“通讯传播委员会”与财经部会等各领域法律中有关新闻的相关规定,增订相关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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