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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重磅:王英津析四个坚持与宪独

http://www.CRNTT.com   2021-11-06 00:02:09  


 
  王英津:蔡英文多次声称:“中华民国的主权不容侵犯”,“必须正视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现在叫中华民国”。按照蔡英文当局的阐释,大陆推进两岸统一就是改变目前所谓的“主权现状”,就是“吞并台湾”、“吃掉中华民国”。为此,她在“双十讲话”中,号召台湾社会要“确保主权、捍卫国土”,必须“团结起来,为世世代代的台湾人,守住主权,守住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并点名在现场的国民党的朱立伦主席、民众党的柯文哲主席、时代力量的陈椒华主席必须“彼此约定”、“坚守底线”。其旨意是在对岛内各党派进行“民主民意绑架”,形成“携手拒统”、“共同捍卫中华民国主体性”的局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蔡英文当局的“拒统谋独”,通常会打着“维持现状”的旗号,给外界以“不统不独”的假象。所以说,她推行“台独”具有相当程度的隐蔽性、迷惑性,对此两岸人民应擦亮眼睛,注意识别。

  中评社:第四个“坚持”,即所谓的“中华民国台湾的前途,必须遵循台湾人民的意志”。这其实是蔡英文一贯秉持的理念和观点,这次她又做了重申。这个论调有一定的迷惑性,它究竟错在哪里?请予以分析。

  王英津:这是蔡英文当局为抗拒大陆的两岸统一政策而打的“民意牌”。两岸统一问题事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应由包括2300万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峡两岸14亿中国人民共同决定。很显然,这是蔡英文借民主和民意来“拒统”而找的理由。蔡英文的这一论调具有迷惑性,但其实并站不住脚。

  其一,台湾方面对于“现状”的界定本身就是错误的,台湾从来就不是“主权独立国家”。其二,这是对民主的异化和滥用,违背民主性公民投票的本意。台湾作为地方行政区域单位不能援引“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理论进行单方面的领土变更。所谓的“2300万台湾民意决定论”是对“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理论的断章取义,无论在学理上还是在法理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中评社:从“台独”理论体系建构的角度看,您认为,蔡英文所谓的“四个坚持”究竟是什么样的论述?通过“四个坚持”,能反映蔡英文当局什么样的政策意图及其走向? 

  王英津:我认为,所谓“四个坚持”是蔡英文当局精心设计的“拒统谋独”论述,是对其“台独”理论和政策加以整合与提炼的产物。从“四个坚持”的内容看,有的以前就已被多次提出过,而有的则是首次提出。据我不完全统计,第一个“坚持”,即所谓的“坚持自由民主的宪政体制”或近似表述,她之前曾使用过30次;第三个“坚持”,即所谓的“坚持主权不容侵犯并吞”,曾使用过20次;第四个“坚持”,即所谓的“坚持台湾前途必须遵循全体台湾人民的意志”,曾使用过15次。只有第二个“坚持”,即所谓的“坚持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系首次提出,但这是“四个坚持”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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