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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从国安立法看中央治港思路变化

http://www.CRNTT.com   2020-07-06 00:08:03  


 
  2014年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开始着重强调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并指出“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这是首次提出全面管治权的概念,可以说是对香港当时形势的一种回应。然而,2014年9月28日打着“公民抗命”旗号的“占领中环”还是发生,只是长达79天的占领带来的不是“爱与和平”⑨,而是因政治观点不同的社会撕裂、朋友反目。

  从2014年至今,中央对香港进入“全面管治”的第三阶段,也即加大主动作为的力度。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涉港内容首次出现“宪法”字眼,即“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中央强调宪法与基本法一起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是从法律层面夯实“一国”的基础,从此,依法治港就是依宪和依基本法治港。2017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专门阐述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再次强调始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指出,“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正值香港的“修例风波”,所以针对性很强地指出,“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预示中央将依法行使权力,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

  2020年5月,全国人大着手从国家层面完善相关制度与执行机制,不仅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港的体现,而且是中央政府积极作为,完善“一国两制”治理体系、推进香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重要一步。

  三、“一国两制”未来发展的“三个必然”

  中央决定进行涉港国安立法后,一石激起千层浪。支持者欢欣鼓舞,疑虑者忐忑等待条文,反对者则认为“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国际社会也出现批评声音,美国、欧盟、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分别或联合发表声明,美总统特朗普扬言制裁、⑩国务卿蓬佩奥声称不能再认证香港继续享有特殊待遇⑪。虽然这些杂音不会影响中国维护自己国家安全的决心和行动,但让更多人瞭解“一国两制”的本质与未来发展,不仅有助理解、支持涉港国安立法,而且有助维持“一国两制”的信心。

  (一)必然要长期坚持,因本质是实现国家统一民族复兴

   “一国两制”自上世纪80年代提出,90年代付诸实施,迄今已实践二十多年。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是为了促进国家统一、实现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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