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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深度专访:许桢论香港主权、政权与治权

http://www.CRNTT.com   2017-08-16 00:04:59  


  中评社香港8月16日电(记者 庄恭诚)对于香港管治人才缺陷的问题,香港智明研究所研究总监许桢在接受中评社专访时,除了提出制度上的改良建议(另见稿),亦指出包括问责官员在内的香港朝野之间,都有必要认识主权、政权和治权的概念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谈及“港独”,许桢指这类分离主义思潮将颠覆现时香港社会的稳定环境或赖以为生的珍贵无形资产,其中包括许多受香港乃至国际社会认可的制度体系和价值观念。不过他亦认为,香港年轻人对既有制度体系和价值观念产生怀疑的状况,值得各方反思,特区政府应结合更广阔的历史视野,对香港年轻人的发展前景、角色定位以至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出新的论述体系,而非只是简单地向分离主义说“不”。

  主权、政权与治权概念混淆致“港独”抬头

  对于香港的主权概念,许桢认为首先要提出一个问题:香港的主权属于谁、历史上如何被出卖?有意见认为,历史上满清出卖了中国主权,不过许桢对此有不同的解读。他指出,满清并非共和国,而是一个王朝,国家主权对于王朝而言,只不过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概念,因此理论上来说,满清时代的中国和中国人全部属皇帝一人之下,皇帝是否割让香港,从法理角度坦白来说,与其他中国人是无关的。

  许桢续指,在满清灭亡、经历民国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权代表,香港的主权便归中央政府所有及收回,在共和国中,主权就好比买卖楼宇,楼宇的业权并非属于家中某一成员,而是全家人人有份、一起共享,中国有13亿人,其主权就属于每一个人,但这并不意味主权可以分割为13亿份,就像楼宇的业权虽然人人有份,但业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香港的全境范围其实是由包括香港居民在内的13亿中国公民所共同拥有的,这就是香港的主权概念。“由此可以见到,香港在国家中的去留问题并不仅由700万香港居民决定,香港居民和其他中国公民同等地分享香港的主权。1997年在国际社会的见证下,香港的主权由英国政府移交过渡到代表13亿人的中国中央政府,这是很清楚的事实,也就是说,在香港这片土地上去讨论‘自决’是不具有根据和基础的。”

  谈及香港的政权概念,许桢指在主权概念的基础上,社会主义中国的中央政府这一政权,在国家宪法之下制定并在香港实施《基本法》,但《基本法》同时也是一套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并从属于作为中国法律体系母法的国家宪法,通俗来说,《基本法》可谓国家宪法的“亲儿子”。

  在这一前提下,许桢认为香港人或香港的问责官员出于同胞血浓于水的情绪,关心内地社会的情况、国家发展的进展,这种爱国情怀不仅是国家所崇尚的,今日中国的存在,在历史上更得益于这种爱国情怀,因此香港人的这一情怀应当受到鼓励和保留,也就是说,香港人对于国家命运的关心不应遭到打压,这种热情值得延续。不过他同时指出,这种关心和热情的出发点应该是改善大众的生活、促进国家的发展,而非以关心内地社会和国家发展之名,去挑战甚至动摇内地社会的管治体系。“到底是为动摇而批评,还是为改善而进言,这两点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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