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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习近平的融合发展新思路

http://www.CRNTT.com   2017-05-01 00:09:01  


习近平提出的两岸“融合发展”新思路,已体现在李克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全面理解两岸融合发展的意涵

  能否准确理解两岸融合发展的含义,对于我们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大陆研究界对于融合发展的解读有很多,但大多侧重某一个角度来阐述。为了更深刻地理解融合发展的含义,笔者从以下五个维度进行系统阐释。

  (一)融合发展的基本要义

  第一,从性质上说,融合发展仍属于和平发展,它是和平发展阶段的一部分,而非和平发展阶段之外的新阶段。笔者注意到,有学者采用“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和平统一”的路线图来反映融合发展与和平发展及和平统一的关系,将融合发展看作为独立于和平发展的新阶段,笔者不赞同这种理解。融合发展是相对于交流发展而言的,而不是相对于和平发展而言的,融合与交流均是推进两岸和平发展的方式和手段。如果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的前期主要将交流发展作为推动手段,那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的后期则主要将融合发展作为推动手段(当然,交流发展手段仍然存在)。

  第二,从领域来说,融合主要是指经济社会的融合,而非政治法律的融合。强调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是由于全球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统一市场规则的建立,会使两岸经济的融合是一个很自然的过程;同时由于市场的开放和人力资源的流动,必然会带来两岸在就业等方面的社会融合。与此不同,两岸在政治制度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在意识形态的分歧下还存在某种对立,所以两岸的政治制度虽然可以相互借鉴,但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融合;此外,两岸的司法制度及法律体系也不相同,所以两岸融合发展目前只能集中于经济社会领域。

  第三,从路径上说,融合发展有两种含义:一是通过参与大陆主导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或发展战略来实现的融合,譬如“一带一路”、亚投行等等,此类参与的主体是台湾整体;二是通过参与大陆的经济社会建设来实现的融合,此类参与的主体是台湾居民个体、社会团体或企业等。习近平所说的融合发展,既包括第一种含义,也包括第二种含义,但主要是指第二种含义。值得注意的是,融合发展理应是双向对等的,但由于台湾的经济体量较小、社会就业容量较小、对大陆抱有强烈的防范心理等原因,台方暂时不允许大陆民众融入台湾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如此一来两岸融合发展就会暂时呈现出不对称的局面。虽然这有失公平,但大陆作为两岸统一的倡导者和推动方,出于“两岸一家亲”的考量,愿意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对台湾同胞做出适度让步,愿意承担这样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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