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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读《金刚经》 谈九二共识

http://www.CRNTT.com   2016-07-04 00:13:25  


 
  《金刚经》有谓: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这句法语的内涵在于不要“住”于名相的执着,而应了悟内涵的法义。如果套用《金刚经》的法语:“所谓九二共识,即非九二共识,是名九二共识”,“九二共识”是一个名相,其法义包括两个同与一个异。同的部分是,两岸在给对方的信函中,都表示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谋求国家统一”,异的部分是在“一个中国”的内涵上,也就是对于两岸之间是什么关系,彼此有不同看法。北京认为1992年要处理的是事务性问题,因此“一中不表”;但是台北方面认为应该同意“一中各表”,而且主张“一中”就是“中华民国”。

  辜振甫如果称这样的“同中有异”为“九二谅解”,也没有错,但是1992年两岸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坚持却是事实,相信辜振甫也会同意。至于台北希望多强调“一中各表”,而北京凸显“反对“台独”,都不过是“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先后顺序而已。如果说“坚持一中”、“反对“台独”也是一个名相,那么其核心的法义应该就是当时两岸均各自表示“不分裂”的意愿。再进一步说,如果“不分裂”也算是一个“名相”,那么更简单的法义就是双方不想打仗,希望和平相处。简单来说,“九二共识”的法义本质就是“和平的渴望”与对“不分裂的承诺”。

  台北方面将“九二共识”等同于“一中各表”,但是在李登辉于1999年提出“特殊国与国”后,北京担心“一中各表”会被诠释为“一边一国”,因而不接受。马英九虽然也主张“一中各表”,但是由于马英九认为两岸关系非“国与国”关系,因而北京也没有明确反对。这就是看似同样的“名相”,当其内涵法义变化时,名相也就有不同的意义。

  蔡英文政府当然可以不要用“九二共识”这个名相,但是她必须要提出一个包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内涵的名相,或者她要提出一个可以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的名相。蔡英文当然也可以不拘泥于所有名相,但是她必须提出一个可以让北京接受,两岸可以确保和平的说法。

  从1949年起,两岸目前虽然表面上没有硝烟战火,交流频繁,但是就法理上而言,两岸仍然没有结束内战状态。1992年的“共识、谅解、事实、会谈、精神、认知”已经处理了一个问题,就是双方确定内战的结果不应该是“永久的分裂”,但是两岸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1992年并没有解决,而是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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