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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国际法律战,中国如何勇争胜利?

http://www.CRNTT.com   2016-06-06 00:08:17  


   
  中国在南海的国际法立场,积极争取国际媒体、舆论的支持,通过外交努力,直接争取友好国家的支持,可能更为关键。

  第二,中国“不参与”仲裁,也意味着需要相应地放弃一些参与仲裁程序所能获得的程序性权利。

  如果中方在管辖权阶段主动全面应诉,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可能在某些问题上成功说服“仲裁庭”。同时,参加管辖权阶段仅在于对仲裁庭的管辖权提出有效抗辩,不代表接受仲裁庭的实体裁决。

  在1984年国际法院的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美国就采取了全面参与管辖权阶段审理,结果不尽如人意时选择了退出实体问题阶段审理的诉讼策略。

  但是,应当看到,决定应诉与否需要通盘考虑所涉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国家政策的一致性和仲裁不利结果的风险大小等等因素,做出综合考量。

  二.助力中国崛起:如何用国际法破解类似争端

  国际诉讼和仲裁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战场形势变幻莫测,要赢得这场法律战,需要包括法律人精诚合作、群策群力,需要长远的战略,更需要灵活的策略。

  随着中国的崛起,面对类似领土主权争端的国际诉讼和仲裁的风险可能增大。结合本案程序上的考量,面对今后类似争端,我们提供几种备选的关键策略,以供探讨、参考。

  1.中方可以任命仲裁员,影响案件审理

  《公约》附件七第3条规定:仲裁庭由五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可任命一名仲裁员,可为本国籍的仲裁员;当事方未及时任命的,由国际海洋法庭庭长代为任命。剩余三名仲裁员(包括仲裁庭主席)由双方合意任命,未及时达成合意的,由庭长代为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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