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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德瑰答中评:冲之鸟礁日本违法 让步无用

http://www.CRNTT.com   2016-04-30 00:07:32  


冲之鸟礁鸟瞰图
  中评社香港4月30日电(记者 臧涵)针对台湾渔船在冲之鸟礁附近公海被日本公务船扣押,上海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教授廉德瑰接受中评社访问时表示,台湾在类似问题上的立场还是比较弱的,它不愿与日本发生对立。这次冲之鸟礁事件给台湾人提了醒,其实向日本让步并不能赢得日本对它的态度转变。

  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28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冲之鸟岛”确实是日本最南端的“岛屿”,无法接受台湾“(该处)不是岛而是岩礁”、因此不得划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EEZ)的“片面主张”,已透过日本在台交流协会对台湾表示抗议。

  日对冲之鸟礁解释违反国际法

  对此,上海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教授廉德瑰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1款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同时第3款规定: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而冲之鸟礁在涨潮时才只有16厘米,既不是陆地区域,更根本谈不上可以维持人类居住或本身经济生活,根本不是岛屿。”

  他解释说,冲之鸟礁离日本本土大约1700多公里,作为岩礁它在涨潮时,露出水面的部分有一处约16厘米,一处约6厘米,而落潮约两平方米左右。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必须是岛屿才有条件要求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日本认为,对于这些岛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没有具体规定岩礁的定义,例如多大算岩礁?多大算岛屿?所以日方认定冲之鸟礁是“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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