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语中评:国家层面或可制定反港独法律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1 00:13:51 |
何文表示,鼓吹“港独”无知且无耻。所谓无知,指其完全不考虑论述的危险性,不顾历史和现实中香港和大陆密不可分的事实,提出违法且全无可行性的说法,蛊惑社会舆论。所谓无耻,指其明知主张不可行,却妄想中央在涉及主权的问题上,能有像过去在治权争夺中一样的容忍和退让,并在此荒谬假设上以出位的诉求博取眼球,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他指出,港独是死路、绝路、断头路,在《宪法》和《基本法》中已经有相关论述,没有辩驳空间,不仅指诉诸行动违法,宣扬蛊惑煽动港独亦属违法,打击这种违法行为香港有充足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年轻人成立以此为目标的政党只能映衬其肤浅无知和利令智昏,其过界的言行理应受到法律规范。 打击港独可在国家层面立法 何文认为,打击“港独”并不一定要依靠二十三条立法。且不论香港现有政治生态和社会气氛,二十三条是否能获得通过。即使通过,“警察抓人、司法放人”的情况也难以扭转。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可以效仿《反分裂国家法》,在国家层面制定一部“反港独”的法律,程序一旦启动,即是对“港独”的威慑,其目的亦经得起国际社会的问责和考验。 他亦指出,目前香港部分建制派向“中间”靠拢,传统反对派进一步“右倾”并试图拉扰“中间”力量,以“港独”为旗帜的新型反对派冒头,前景堪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