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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戏码将更重

http://www.CRNTT.com   2014-10-15 09:28:27  


  中评社北京10月15日讯/自8月31日新预算法通过以来,财税体制改革继续稳步推进。10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8日又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通过这两个文件,国务院完成了对新预算法的细化。

  财经网刊登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高级宏观分析师王静文文章分析,两个文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43号文主要构建了一个如何解决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的制度框架。对新增债务,文件规定举债主体仅限于省级政府,发行债券类型限于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但鼓励对部分公益性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对存量债务,则按照政府是否承担偿付责任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此外,文件还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偿付与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挂钩,强化债权人约束。

  45号文则可视为行政部门对新预算法的完整对接与具体执行。文件主要从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结构、预算执行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财经纪律这七个方面提出了25条细化措施。特别是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数量和下达时间,以及财政专户的设置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45号文中对“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规定,可视为43号文的精简版。

  可以肯定的是,在新预算法框架和国务院新规的指引下,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的痼疾将明显改观,而通过修明渠、堵暗道的方式,以地方债置换城投债,能够逐渐降低地方政府的融资成本和融资平台的杠杆率,进而降低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隐患。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尽管地方政府获得了发债权和允许推行PPP,但无论是融资规模还是使用自由度都将明显受限,再加上反腐措施的制度化及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地方政府扩大投资的能力和意愿可能减弱,财政政策对于“稳增长”的作用有可能也要打一个折扣。

  文章认为,一旦财政政策操作空间收窄,货币政策可能就将担当更为重要的角色。9月30日,央行宣布对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调整,放宽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并将二套以上房贷的决定权下放至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即可视为货币政策对于财政政策的奥援。当然,从近期召开的三季度货币政策例会来看,央行的态度是继续保持定力,不进行大规模刺激。不过,如果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加上明年新预算法实施后财政政策受限,货币政策肯定会在“定向宽松,结构优化”的导向下继续预调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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