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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福利制度必须由中央统一管理 | |
http://www.CRNTT.com 2013-12-24 11:16:53 |
解放日报发表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文章表示,现行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其制订有其时代背景,赶英超美的重工业计划,需要乡村源源不断地支援城市。 改革开放以来,有效地解决了温饱问题。一场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脱贫运动,为改革户籍奠定了基础。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制造业大举扩张,市场经济的渗透,劳动力必然自由流动。但流动的劳动力下半截仍埋在泥土中,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中国的土地城镇化远超人口城镇化,52.6%的人口居住在城镇,但拥有城镇户籍的只有35.3%。 文章分析,目前热议的户籍管理制度,着眼于推中小城镇改革、建立公共福利制度等技术手段。如黄明坦承,户籍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与户籍挂钩,而且形成的时间久,涉及的领域多,协调的难度大,需要配套改革、协力攻坚。似乎只要小城镇放开户籍就能打开缺口。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划分法,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逐步实现户籍的证件化管理—迟迟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保地方化,各地保障水平的不同构成了关键性障碍,西部地区的农民工朋友大量在东部城市落户,必然摊薄当地的社保水平,在教育医疗资源方面,已激起当地户籍居民的反弹,而当地财政难以承担。医保、退休金各地不同,各地尤其是发达地区基于自身的利益,当然不愿意贫困人口大量流入。 无论东中西部,基础社保水平不一致,由各省自行统筹解决。目前,中国社保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政府独立筹建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不含参保人缴费),这是应对老龄化时代的战略储备,不实际使用。另一类是地方政府统筹的五项社保基金(主要由参保人缴费构成),地方的社保基金运作依据是劳动部的各相关条例和地方规章,地方社保才是个人支取社保的保障,如果不够由地方财政补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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