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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江宜桦辞职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http://www.CRNTT.com   2013-07-10 09:07:07  


 
  在上述事件中,关于《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事态发展,虽然确是有此问题存在,但并不是属于江宜桦的职权范围,因而他无须为此负任何责任。实际上,按照“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外交”、“国防”及两岸关系事务是属于“总统”的职权,由“总统”直接决策及掌握;虽然“外交部”、“国防部”及“陆委会”是在“行政院”的编制之内,但“行政院”只是在决策过程中,担当一个“橡皮图章”的角色,在“总统”所作出的决策上“盖章”而已。因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推行无论是否顺利,都不是“行政院长”的责任。因此,此可被剔除出江宜桦“倦勤”的原因。

  另一个可被剔除的,是“核四公投”。尽管这是属于“行政院”的权限,并由他本人亲自宣布及向“立法院”送请“公投案”,但真正的决策者是马英九,“行政院”只是按规定履行程序而已。不过,“核能安全”则是“行政院”的事,因为这并非是属于“国家安全”的范畴,而是“公共安全”,而“公共安全”是“行政院”的职权。另外,大型建设投资也是“行政院”的职权。因而能否推动顺畅,“行政院”应当负责。而从目前情况看,“核四”议题已令江宜桦“江”郎才尽,精疲力尽,并因此而流失大量原本支持国民党、马英九的基本盘,前景颇为险峻。对此问题,江宜桦滋生挫折感,并不出奇。

  而对江宜桦打击更大的,是《会计法》修法。本来,就法律程序和行政程序来说,江宜桦否定“覆决”的做法是正确的,而马英九决定“翻盘”,则是从政治上考量,从而牺牲了行政程序。这样做,除了是对江宜桦狠刮了一巴掌之外,也是对行政权威的不尊重。尽管在事件中,“行政院”的誊打员打漏了一个“教”字,导致发生政治大风波,“行政院”确是需要负上部分责任,但只是技术问题,不是政治责任。江宜桦倘是就此而感到其行政专严及专业受亵辱,因此而“倦勤”,并不出奇。而传闻中的“一个月内两次请辞”,正是与这个时间点吻合。

  而连胜文对参选台北市长“唔嫁又嫁”,则有可能是在私领域内压垮江宜桦的“最后一根稻草”。实际上,按照马英九的设想,是先行部署江宜桦参选台北市长,然后按照李登辉、陈水扁及马英九自己的模式,将江宜桦从凯达格兰大道的东端--台北市政府大楼,送到西端--“总统府”,作为自己及国民党“二零一六”的接班人而培育的。但由于党内外支持连胜文的呼声甚高,连高层也有必须还为国民党“捱了一枪”的连胜文一个“人情”的考量,而使得马英九不得不“屈从”于此政治道德压力,只好将江宜桦安排在“行政院”,这就让江宜桦缺少一个“经受选举洗礼”的历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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