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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不是万能工具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04 11:12:12 |
在民事领域,基于公民自己的意愿,是提起亲子鉴定的前提。我国公民申请做亲子鉴定过程中,申请人并不需要向鉴定方出示任何身份证件,这也是为了保护公民隐私和伦理方面的考虑。 强制性将亲子鉴定结果,作为出生证的“门槛”,显然与隐私权的保护背道而驰。同时,除司法鉴定以外的亲子鉴定属于公民自己决定权的范围,公权力没有必要,也没有权力对此进行干涉。 ■ 政策性“亲子鉴定”该由谁买单 众所周知,更多限制可能带来更多寻租,比如医院、鉴定机构、计生部门是否有被贿赂腐蚀的可能;还有,那些动辄几名情妇数个孩子的官员,能够因此受到掣肘吗?这还真不好说。 这样的新规,为了取得更好的执行效果,应当剥离潜在的利益关系。一年内未办理出生证明者,应当由政府强制免费进行DNA鉴定。因为只要医院将坐等申请变成上门服务,就能让每个新生儿在规定期限办理。如果医院、计生、公安将新生儿信息联网共享,同样可以避免买卖婴儿等违法犯罪活动。 出生证明作为社会管理方式的一种,有了漏洞说明已不适合当下实际,官方要做的不是简单地缝缝补补。 故此,新生儿一年内未办理出生证明,要求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成本需要由官方而非个人承担。否则,该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变成寻租工具和套住弱势群体的枷锁,更有可能成为敛财工具。 □ 结束语 无论相关部门出台政策的最初意愿如何,但事关伦理和隐私的“亲子鉴定”承担不了行政管理的太多包袱,与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背离。 (来源:新浪新闻《新观察》第280期/2013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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