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宜以“国统会”一中涵义来理解此类议题

http://www.CRNTT.com   2012-12-04 09:01:24  


台湾学者许历农建议马英九恢复“国统会”和“国统纲领”。(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12月4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富权的文章《宜以“国统会”一中涵义来理解此类议题》,内容如下: 

  台湾“国防部长”高华柱和“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张光远,昨日前赴“立法院”财政、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联席会议备询。在被问到对中国大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新修订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内有对“非法进入海南省管辖海域”的外国船舶,公安边防机关可登临、检查、扣押及驱逐的条文内容的态度时,张光远答复说,中国大陆授权公安在南海领海搜查外国船只的措施,应是宣示性程度较高,宣示自身对南海的主权。而高华柱则表示,这项措施是针对一般外国船舶,至于对台湾的船是否用一样方式或结果会有所不同,还有待观察研判。

  高华柱和张光远虽然是军人,但对于《中华民国宪法》“固有疆域”及“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表述,理解精准深切,并对于大陆方面对台政策的情资的掌握及研判,专业性也是极高,能够准确地以“一中宪法”及大陆的“一中原则”作切入点,研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这项地方性法规,所针对的是外国的船舶,并不包括也不及于在“一个中国”架构之下的台湾地区的船舶(当然也不包括香港地区及澳门地区的船舶)。实际上,既然是“宣示主权”,也既然按照《中华民国宪法》“固有疆域”及“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表述,台湾地区的船舶并不会被列入“外国船舶”的范畴,因而当台湾船舶进入海南省管辖海域,并没有触犯大陆地区的其他法律如《刑法》等,当地公安机关是不会对其实施登临、检查、扣押及驱逐等措施的。

  因此,台湾“国防部”及“国家安全局”能够对海南省的这项地方性法规作出精准的研判,这有助于马政府能够冷静客观地研拟及推动两岸关系政策,不致于错判误判,影响两岸关系,及影响两岸即使没有形式上却有着实质上的共同抗击外敌侵犯国家主权的作为。这比由虽然也在“国安系统”从事过“国家安全”及大陆政策研拟工作的王郁琦所主掌的“陆委会”,要客观务实得多。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