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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发案为何多在“偶然”

http://www.CRNTT.com   2012-10-22 16:07:30  


由一宗强奸案牵出的东莞市交通系统九名被告人16日出庭受审。 新快报通讯员供图
  中评社北京10月22日讯/去年底,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涉嫌强奸女下属被警方带走,此事更牵出东莞交通系统贪腐窝案。本月16日,黄平等9人将在东莞第一法院受审,黄平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等4宗罪,其他8人均为黄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长时的下属,已有3人案发前任到交通分局局长、副局长等职(详见链接)。就此,华商报今天登载顾则徐的评论文章《贪腐发案为何多在“偶然”》指出,“一把手”腐败,往往都是因为权力过于集中,最后导致权力运行失范和腐败。

  据报道,近日东莞虎门交通分局原局长黄平等9人在东莞第一法院受审,黄平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等四宗罪,贪腐窝案中的其他8人均为黄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长时的下属,已有3人案发前任到交通分局局长、副局长等职。我以为,贪腐窝案并不稀奇,属于腐败案中最常见的类型之一,但东莞虎门交通分局贪腐窝案有两个“亮点”可看:

  就如一再由于小三、嫖娼、被偷、网络人肉等“偶然”事件而导致腐败者发案一样,该案也是由于黄平强奸下属的“偶然”事件而发生,而该下属则是一名警嫂。黄平和一名女下属有染多年,这名女下属结婚7年一直没有怀孕,突然有一天,女下属丈夫发现妻子肚子大了,去医院检查竟已怀孕7个月,这个女下属的丈夫是名警察,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要做父亲后报警,才导致黄平案发,进而导致贪腐窝案被发现。男女有染数年,女方并已怀孕7个月,能否构成强奸,实在是件值得怀疑的事情,只能有待法院判决了。假设确实构成强奸,在女方被强奸数年,并怀孕7个月的基本事实前提下,如果她的丈夫不是警察,会不会去报警呢?即使报警,警方会不会受理,作为强奸立案侦查呢?这恐怕是件玄之又玄的事情。这是第一个“亮点”。

  报道说,在任职虎门交通分局局长之前,黄平在常平交通分局局长的位置上待了7年,直到2008年才调至虎门。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黄平被起诉的犯罪事实横跨常平和虎门两地,贪腐窝案的其他8人都是黄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长时的下属。黄平及8名下属所贪污、瓜分的款项,都来源于所设立“小金库”,而“小金库”则来源于多次靠私截罚款、私放违规车辆等方式积攒的钱。所谓私截罚款、私放违规车辆,核心就是一个罚款而已。交通部门是罚款大户之一,拥有边际十分模糊的罚款权限,是车主们主要害怕的对象之一。由于车主的恐惧,所以罚款者就有了不按规定程序罚款的空间,就有了可以罚款而不开具正规收据甚至连任何收据也不开具的“谈判”空间,从而就可以有“小金库”,进而可以贪污、私分。这是黄平等贪腐窝案的第二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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