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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为什么敢秀名表

http://www.CRNTT.com   2012-09-11 10:37:06  


 
  而且美国总统的穿戴风格还有“民族正确性”,总统们不敢跨越禁区

  为了讨好民众,美国总统的穿着还要体现“民族正确性”,即支持国货。所以奥巴马隔三差五就会穿着灰色Hartmarx的长裤在白宫草坪上接待各国政要,就像这个美国老牌西装的“第一粉丝”;而符合主流审美又没有炫富姿态的经典美利坚品牌Brooks Brothers的羊毛外套,是他秋冬季出访时的标准制服,再加上他经常踩在脚下的那双“林荫大道”皮鞋。所有这些品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美国男孩在大学毕业后第一天上班时最有可能选择的服饰,也是美国老爸们送给孩子的第一套正装,是“美国式自信”的最佳服饰符号。

  克林顿初登政坛时,来自阿肯色州的他总是穿着棉质的休闲衬衫和条绒裤子,后来为了配合选战,他“改服易帜”穿起了“华盛顿制服”:深蓝色西装、白衬衫、红领带。政路通畅后又携手纽约设计师唐娜?凯伦(Donna Karan),用他身上那线条精致的套装向全美国人民宣告“好日子又回来了”。到了深陷性丑闻,他又重拾乖巧的“华盛顿制服”,向民众潜移默化地暗示——我还是个好孩子。美国老牌男装杂志《Esquire》甚至评论:“如果克林顿不是那么会穿衣服,他在多次危机中就不会这么好运了。” 
 
  所以美国总统的着装逻辑是“服务于谁着装就要讨好谁”

  美国总统的穿衣规则其实就是所有公务员所应遵循的穿衣原则,即服务于谁就讨好谁:服务于美国人所以就穿美国货;想向民众传递有变革决心和有活力就要戴运动型手表等等。而中国官员的口号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如果按照服务于谁就讨好谁的原则,就应该穿出个为人民服务的样子,像美国官员那样既能维持个性又能讨好民众的穿戴没有什么不好。
 
购置穿戴的资金来源也要向民众公布 

   从1978年美国《政府伦理法》执行起,官员就断绝了名表来源不清不楚的可能

  美国在1978年就制定了《政府伦理法》,这部法律规定自总统以下的民选和任命官员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自己的收入、资产和受礼等信息,而且要求官员的税表等财产申报资料在6年内可供公众查询。

  《政府伦理法》规定的官员需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均为上一年度):从联邦政府之外的任何来源得到的超过200美元的红利、租金、利息、资本利得以及它们的来源、种类和数量或价值;从非亲属收受的累积价值超过250美元的所有礼品,包括来源和礼品说明;价值超过1000美元的贸易或业务投资所得;任一时间对任何债权人负债超过10000美元的债务;本人主要住所除外,超过1000美元的房地产购置、出售或交换;超过1000美元的股票、债券、期权或其他证券的买卖或交换。而且申报财产的对象并不局限于本人,配偶和受抚养子女的各种收益也涵盖在内。

  如此详尽的财产公布制度,莫说名表,就是购置中低端的手表资金来源也难逃公众的监督。

  结语:如果中国“表哥们”的表像美国总统一般经过层层锤炼,来源用处都清清楚楚,那戴块名表也无妨。

  来源:2012-09-11 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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