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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田忘战必危言论有违和平宪法

http://www.CRNTT.com   2011-10-22 08:21:36  


  
  不仅如此,野田“忘战必危”言论还有在思想上突破“和平宪法”约束的嫌疑。战后为避免日本重蹈战争覆辙,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的日本“和平宪法”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将永远放弃宣战权力、武力恐吓来解决国际纷争,即永久放弃国家主权发动战争。为了达到前述目的,不保持军队,只拥有基本防御武力航空自卫队、陆上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不承认交战权。”而“忘战必危”则毫不避讳把战争作为国家的可能选项,其突破和平宪法的动机和意图是很明显的。 

  实际上,从近年来的趋势上看,日本政府突破“和平宪法”约束的动作一直不绝如缕,把野田此言置于这个大背景下看待,其危险性更加突出。早在小泉纯一郎执政以前,日本国会就通过了《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和《周边事态法》,藉此法律,日本自卫队开始突破不出国门的限制。 

  小泉执政以后,日本又借反恐的名义通过了《反恐特别措施法》。2006年,日本又利用朝鲜半岛核问题通过了争议已久的“有事三法案”,规定了在发生可预测的对日本的武力攻击事态时,首相可不经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警察和地方政府力量,采取“先发制人”的战争手段,自卫队从此由“防御型”向“进攻型”转变。同年7月,日本又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允许向仍处于战争状态的伊拉克派兵,实现了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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