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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的童养媳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22 07:19:32 |
嫁给“哥哥” 陈家抱养郭源英的初衷是将她许配给第三个儿子。郭源英听说隔壁村有个家庭生了5个儿子,抱养了5名女孩,其中4个后来成了儿媳妇。但郭源英从小就与三哥处得很差:“他经常不由分说地掴我耳光,把我的耳朵都掴青了。” 郭源英原本也没有上学的机会。“但邻居劝养母,‘你总得让孩子分得清男厕所女厕所呀。’”郭源英才得以像养母家的姐姐一样,上到了小学二年级。到了三年级,陈家说什么也不愿意继续供郭源英上学了。郭源英自己偷偷溜进了三年级的教室,在里面潜伏了一个星期直到被老师发现。郭源英以被老师赶出教室的“仪式”,告别了短暂的学校生涯。 与三哥依然不融洽的关系使他们的婚姻一再推迟,最后以三哥另娶告终,但养父母幷未放手对郭源英婚姻的干涉。 一天,同样是童养媳的堂姐警告尚不懂男女之事的郭源英,养父母要将她嫁给一个离异的老头子。郭源英拒不从命,闹了一阵后也就不了了之。 郭源英18岁时,养父母没再采纳她的个人意愿,强制将她嫁给了一个大她10岁的男人。养父母从男方处得到了2.2万元的礼金。 “按我们当地习俗,当时礼金就8000元左右,父母也会给女儿价值几千元的陪嫁品,但我的养父母什么嫁妆都没给。”郭源英觉得她未从陈家得到父母对子女的那种爱,相反,陈家却把她“卖了”。 婚后,郭源英生了两个儿子,但夫妻间没有丝毫感情。4年前,郭源英带着儿子,将自己从婚姻的囚笼里释放了出来,至今未再婚。 王海乐则嫁给了养父母家的“二哥”。像郭源英一样,从她被抱养的那一刻起,这样的人生轨迹似乎已为她规划好。继王海乐之后,养父母又先后抱养了两个妹妹,因为家里变故,其中的一个抱养才几天又转给了别的家庭。留下的这位妹妹与王海乐一起替养母分担家务、上小学、升初中,但成年后她的轨迹没有再与王海乐重叠,而是外出打工、恋爱、成家。 1999年2月,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院刊《开放时代》执行主编、中山大学人文学院中国哲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吴重庆曾到莆田埭头镇孙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乡村“通婚地域”调查。他发现:“1982-1999年”与“1958-1982年”相比,童养媳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抱养童养媳原本为了降低婚姻成本,1982年之后,农民的收入逐年提高,可以承受正常的婚姻支出,加上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童养媳现象逐渐式微。由于男青年大多不愿与童养媳成婚,所以原先抱养的已到婚龄的童养媳只好嫁出。 林秀珠不希望她与养母的关系由养母养女转为婆媳,担心她们间的亲密和融洽关系会因此被改变。她多次向养母争取,幷最终说服了她。林秀珠嫁到了附近的平海村,与王海乐比邻。 林秀珠是养母抱养的第二个女孩,第一个女孩已从姐姐变成了她的二嫂。二嫂曾经试图逃跑,然而,“养母那时很厉害,觉得不对劲,把二嫂追了回来。”林秀珠回忆。 童养媳的婚姻多数不幸福。进化心理学的韦斯特马克效应(Westermarck effect)认为,同一家族长大的儿童会发现彼此之间没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强烈的社会压力强迫他们配对也一样。 2005年2月,莆田东海镇坪洋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村民朱世文用板凳打死了妻子朱秀美。这起刑事案件因朱秀美的“童养媳”身份而显得不同寻常。由此,莆田的“童养媳”群体备受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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