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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改革之城逼退“八万高危人员”

http://www.CRNTT.com   2011-04-12 12:21:16  


 
当改革之城逼退“八万高危人员”

  古人说乱世须用重典,今人却是盛世仍用重典。深圳市将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可谓盛世至矣;为了迎接并证明盛世,从今年初起至4月10日,深圳市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据统计,已经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排查清理,远离深圳。

  其实这种重典,我们并不陌生。每逢重要日子,重典就像久违的沙尘暴,席卷我们生活的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留下无辜的尘灰与受伤的制度。重典之下的战利品,先后有狗、乞丐、流浪汉、农民工、涉黑人员、低俗的事物与德行、陈旧不堪的生活习性等。经深圳一役,则增加了“治安高危人员”这一新物种。

  所谓“治安高危人员”,用深圳市警方新闻发言人的话讲,“就是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此定义在两可之间,端看你把重点放在哪里。警方自然更注重前半句,我却从后半句中嗅出一丝反法治的焦虑。

  “构成现实威胁”并不等于付诸犯罪,跟刑法学上的“预谋犯”扯不上什么关系。在一个气氛紧张的社会,你看见路人甲正用一寸长的水果刀削苹果,突然感到脊背发凉,肝胆皆惊,你认为你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现实威胁”,但是你能奈其何?没有哪条法律能够支持你将其送进监狱,也许他还没进呢,你先进了精神病院。因为从法理上讲,以“构成现实威胁”为由,行侵犯法定权利之举,毫无逻辑与理性可言。本来人们并未感觉一分一毫的“现实威胁”,你这么做,反而人人自危——这正是盛世乱用重典的苦果之一。

  深圳市的重典背后,是一种历久弥新的治理术,如公孙弘献计汉武帝,“禁民毋得挟弓弩”,此处的“弓弩”,代表一切利器。再往深处说,就是百代多行的秦政: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话说回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典之下,必有冤者。这里且不论法理,单说深圳市警方定性的治安高危人员,有些怎么算得上高危呢,譬如“使用假身份证在旅业居住或承租房屋的人员”、“没有正当职业、生活规律异常或经济来源可疑的人员,特别是经常昼伏夜出,有群众举报,具有现实威胁的人员”。此外,将“肇事肇祸、危及他人安全的精神病人”列入其中,也许是一种不太人道的行为。

  我更关心的问题在于,这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被深圳市的重典赶走了,他们将去向何方?这些人在深圳,“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来到广州、东莞等城,何尝不是如此?在其辖下,出现了这么多治安高危人员,就像长了一颗毒瘤,自己不去设法诊治,反倒将此祸端转嫁到其他城市?它凭什么高同侪一等呢?难道深圳之大,竟能大过广东、大过中国?(东方网2011年04月12日07:53 作者羽戈 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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