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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冀望土地和国企改革突破性进展

http://www.CRNTT.com   2010-12-27 08:57:04  


“十二五”期间,还是要坚持走市场经济解决住宅供求的道路。
  中评社北京12月27日讯/作为本届政府执政的最后一年,2011年不大可能进行财税改革,而通货膨胀也会延迟资源税改革时间表。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文章认为,不过,2011年至少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其一是土地制度;其二是国有企业改革。文章如下。

  土地和住宅制度改革思路

  首先,在“十二五”期间,要确立土地和住宅制度大的改革思路:还是要坚持走市场经济解决住宅供求的道路。即少部分高收入居民的住宅,完全放开由市场去解决;大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宅,由市场解决,但是,政府要控制房价收入比,要调控居民收入增长与房价上涨的动态关系,要让居民能买得起房;一少部分特别低水平收入和贫困居民的住宅,国家要建设公共租赁房来解决。

  改革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办法,形成科学调控最重要的两个监测点。一个重要的指标是监测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进入预警区域。目前有两个,一是房价对城镇居民收入比,可按照家庭人均30平方米全国均价或地区均价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二是房价对农民工收入比,可按照家庭人均20平方米全国均价或地区均价与农民工两人工资收入相比。其次是年度内房价上涨速度不得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若超过,房价收入比就意味着恶化,就需要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

  住宅用地供给方面的宏观调控,一是要加大土地供给的力度,除了满足当年人口转移和人口增加的住宅需求外,还要弥补过去对住宅少供应土地的欠账。二是要坚决打击开发商囤地行为,也要严格查处和问责地方政府囤地行为。每年每个地区都有通过人口增加、改善住宅等因素测算的基本土地需求,据其制定住宅建设供地计划,以及住宅竣工目标。三是要严格规定住宅建设土地供给结构,加大90平方米、60平方米、公共租赁房的供应比例,并且加以法定。严格禁止将土地挪作大面积套型,特别是挪作别墅建设之用。四是考虑中国人多地少国情,加大农村宅地、耕地、林地的改革力度,在让进入城市农民留得下的前提下,鼓励农民从农村离开,避免城乡两栖居住占用更多的土地,力争从目前村庄占用的27000万亩土地上,整治出10000万到20000万亩土地来,作为增加耕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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