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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医院回扣清单

http://www.CRNTT.com   2010-11-19 08:58:23  


 
“公开的秘密”

  据新华网报道,今年5月,刚获得“2009年宁波市卫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宁波市第一医院也被网友曝光“回扣清单”,清单显示,医生每开出一支通用名为氨曲南的药品,可得到6.5元回扣,占药品单价32.3元的20%。网贴中列出了宁波市第一医院数十名医生的工号、名字、所属科室。

  事发后,浙江在线消息称,收受药品回扣的医生中,2名医生停止执业活动6个月,并扣发6个月奖金;6名医生被警告处分,并扣发6个人奖金;其余人严肃批评教育,并扣发3个月奖金。

  时隔不到半年,又一份医药回扣清单在网络上曝光。

  《新华网-中国网事》报道指出,对此,绝大多数网友和受访者认为,医生收受医药回扣已非业界的“潜规则”,而成为人人皆知的“显规则”。

  一位曾在大型医药企业担任高管的人士表示,“将医药回扣作为成本打入药品或器械的价格之中,这已成为医药行业公开的秘密。一般药品的回扣在10-30%之间,而对于医疗器械而言,根据总金额的大小,高的单笔回扣就可能高达几十万。”

  帖文中涉及的一位医院负责人认为,以部门、科室的名义收受医药公司赠送的物品,并进行与医疗工作有关的活动很正常,“不合理但合情”。

  据此前本网报道,一家医药公司的代表对《广州日报》介绍了药价的构成:生产成本:15%~25%;医药公司:10%;医药代表:3%~5%;医院:15%:税:15%~25%;医生提成:30%。

  据介绍,一线药进三甲医院的公关费用要15到20万左右,至少要好几道关。院长,医药委员会,主管的副院长,药科主任,具体科室主任都得一一打点到。而进入医院药房后,要医生开药给的提成约为25%-30%。

屡禁不止

  网贴曝光杭州6家医院医生收受回扣并被媒体报道后,浙江省和杭州市两级卫生部门均表示已开始着手调查。

  人民网报道指出,卫生部有关负责人16日也强调,卫生部将坚决惩处商业贿赂行为。

  对于收受商业贿赂但尚未触犯刑律的从业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的处理,以及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收受商业贿赂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情节比较严重的,依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实,早在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即明确提出,医生收回扣将不再仅仅属于职业道德或者纪律的范畴,而被归入商业贿赂,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

  前述新华网-中国网事报道指出,相关专家认为,需把焦点对准陈旧的医药体制、众所周知的药厂暴利,唯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铲除医药回扣滋生的土壤。

  此前《南方周末》报道则指出,“暴利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长期处于不足状态。在政府财政补贴医院政策不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以药养医的体制始终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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