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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交困破船遇风陈水扁又撞到了枪口上

http://www.CRNTT.com   2010-08-28 08:25:22  


资料图片:陈水扁在狱中
  中评社北京8月28日讯/陈水扁的境遇,可说是“内外交困”、“船破偏遇顶头风”。不是吗?这边厢,他的弊案官司即使是上诉能再获减刑,但肯定是要洗定屁股把牢底坐穿;就是在正式服刑之前的法院一再延押,也早已令他极为不爽,心躁意烦;再加上国民党“立委”主导通过的《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专为他搞了个“阿扁条款”,将其礼遇删得一乾二净,使他从“穷得只剩不钱”变成一文不值,再也难以象那八年那样骄奢安逸。那边厢,继美国司法部对他家在美国的两栋房产提出民事没收诉讼后,美国联邦检察官上周也专赴台湾,与特侦组会商,进一步合作查扣他家在美国的可疑资产,而台方也已提供相关资料。联邦检察官认为,依照美国的制度和法律,完全有把握胜诉。于是乎,陈水扁即使能避过台湾岛内的一劫,逃到美国也将是无处可藏身的“亿万”贪污犯。

  陈水扁在美国财产的诉讼案,是今年七月十五日由美国司法部向纽约州和弗吉尼来州两处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书指出,在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六年期间,台湾某公司为了购并对手,且避免监管当局干预,向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行贿六百万美元。随后,吴淑珍透过空壳公司及由其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掌管的瑞士银行账户,将这些贿款洗白,其中部分资金被转移到美国,买下位于纽约曼哈顿和弗吉尼亚州凯斯维克的豪宅。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司法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财产,若直接或间接来自违反外国法律的罪行,可以予以没收。实际上,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萝拉‧斯威尼就指出,这两栋房产一旦被美国政府没收,将被出售,所得款项将存入专门基金,其中部分款项还给台湾当局。美国国土安全部助理部长兼移民暨海关执法局长约翰‧莫顿也表示,这项诉讼是外国腐败官员将贿款放在美国金融系统的一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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