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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愉快应诉钟昌林先生

http://www.CRNTT.com   2010-04-13 13:42:49  


2009年11月13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
  中评社北京4月13日讯/2009年11月13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16天后,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因是“唐福珍自焚案”中比较重要的“前线指挥”之一,事发后成为惟一“停职调查”的基层官员。南方网日前登载何三畏文章“我将愉快应诉钟昌林先生”,内容如下:

  钟昌林先生是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以“唐福珍自焚案”中比较重要的“前线指挥”之一,并因事发后成为惟一“停职调查”的基层官员,以及两次面对记者发表相关言论而闻名天下。“唐福珍自焚案”发于去年11月13日。12月2日,中新社独家报道钟先生介绍案情。第一次公开表现了钟先生无法无天的酷吏嘴脸。第二次是今年4月8日南方周末对他的专访,他蔑视唐福珍女士为“法盲”,其冷酷心态更加淋漓尽致。

  在后一个访谈中,钟先生说,如果有人在网络上对他“人肉搜索”,“非法攻击”,他将“聘请律师告他”。我一看大受启发,我很想成为钟先生的“被告”,以此获得跟他“平等对话”或者“公开辩讼”的机会。在本人的文档里,还存有一篇案发当时,应某媒体之约而写的《以人道的名义谴责成都“11•13事件”》的稿子没有公开发表,可惜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发表。

  按钟先生的要求,要成为他的讼敌,需要加入对他的“人肉搜索”队伍,或者对他“非法攻击”。但我不想“人肉”他了。我知道他是一名党员和党的干部,有32年工龄的好干部,“拆迁前线”的“有力”指挥员,这就够了。一位热爱生活的妇女在钟先生和他的同僚的“有力”指挥下悲愤地燃烧自尽之后,钟先生却“不存在歉意”。这表明钟先生抛弃了作为高等动物与生俱来的“同情心”,更不要说有人格了。

  此外,根据马克思先生的定义,会劳动有思想是为人。钟先生会以法律的名义,其实只是在体制的指令下,自以为忠实地劳动。但钟先生“没有思想”。思想的主要特征是反思,即不仅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会主动地想到为什么做。一个人有这样的能力,假使他在和平时期“执行公务”,面对生命的阻力,他一定会停下来,问一下为什么。这即是一个公务员应有的“自由裁量权”,但这其实更是人性,是人作为有思想的动物的基本尊严。但钟先生是相反,他在遇到“执法”有可能消灭他人生命的时候,产生了权力的兴奋,他“停不下来”,他直接对抗生命,并且一直拒绝回复半点悲悯的人性。如此,你怎么能说他是一个人呢,你只能说他是“挖掘机的配件”,因为只有挖掘机才没有能力区别房子和人命是两类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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