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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北仍不满意香港中华旅行社称谓说开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9:33:41 |
此令厉威廉十分失望。在到了十一月间,澳门回归在即,“改名”问题已是急在眉睫。他再找笔者餐聚,就“改名”问题进行探讨。厉威廉透露台北方面的意思是,名称表面可以不带官方色彩,但又必须含有官方之内涵。笔者突然想起,在台北“外交部”派驻外国的一些半官方机构中,除使用“代表处”、“办事处”的称谓之外,也有以“中心”命名的,如驻汶莱的“驻汶莱远东贸易文化中心”,驻印度的“驻新德里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驻葡国的“驻葡萄牙台北经济文化中心”等。另外,“新闻局”属下的“香港光华新闻文化中心”、“纽约中华新闻文化中心”,“经济部”属下的“驻泰国台北经济贸易中心”、“驻香港远东贸易服务中心”、“驻意大利远东贸易中心”,及“侨委会”属下的“墨尔本华侨文教服务中心”、“泰华文教服务中心”、“巴黎华侨文教服务中心”、“芝加哥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等十九个“华侨文教服务中心”等,都是具有“公权力”的半官方机构。这证明在台北的眼中,“中心”是等同于有“半官方机构”亦即相等于“代表处”的。 而在中国大陆,“中心”不含官方意涵。如将台北驻澳机构的称谓去掉带有半官方意涵的“办事处”,改为“中心”,就可采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模式,来个“一个中心,各自表述”。亦即在台北的心目中仍是一个半官方机构,而在北京的眼中,只是一个民间机构。因此,如按照该机构当年向澳葡当局注册登记时的葡文名称“台北贸易旅游商社”,改名为“澳门台北贸易旅游中心”,并没有改变它的“半官方机构”的性质,也就没有“损害”到台湾当局的“尊严”,而北京方面也可以接受。 厉威廉认为此点子可行,即报回“外交部”(在澳门回归前,“澳门台北贸易旅游办事处”隶属台湾“外交部”管辖)。“外交部”也认为可接受。至于北京方面也予以默认,似是已确定下来。只不过是在澳门回归前夕,接手管辖的“陆委会”认为商贸与旅游有重迭性,且也未能反映台北极为重视的文化,而且台湾驻葡国机构是叫“经济文化中心”,因而决定正式改名为“台北经济文化中心”。但由于此变动是“突如其来”,事前未曾通过渠道让北京知悉,在正式公布时有如“突然袭击”,因而据说北京方面有点不愉快。不过,毕竟已从“办事处”改为“中心”,已可勉强接受,也就不再计较些什么了。 (作者:永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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