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 | |
陈致中参选高雄市议员路并不好走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30 09:11:58 |
陈致中前日赴台北看守所探视其父陈水扁之后一番“参选也是一种服务”的谈话,被台湾媒体解读为他要代表其父陈水扁出征参选高雄市议员。尽管后来他表示他并未宣布参选,只是媒体解读得太快,但由于陈水扁在看守所中表态支持他参选,故相信他要参选的意念,并非是出自于他本人,而是来自他父亲陈水扁的布局。 这是颇为吻合陈水扁“不甘寂寞”的心理状态的。实际上,陈水扁在被收押看守所后,为了避防社会大众遗忘了他,一直不断地运用各种手段来“做秀”,意图吸引媒体的报导,并做成舆论轰动效应,把社会大众的注视焦点,从社会上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事件中重新聚焦在他的身上。于是,就有了“出书”、“状告美国总统”……等系列噱头活动,并曾声称将会争取代表民进党参加政治公职选举,其中一个标的无物是二零一二年的“总统”大位。 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陈水扁要再次参选政治公职,将受到许多主客观条件的约限。其一、是他至今尚未恢复自由身,法院一再裁决对他实行延押。身体被困在看守所内,怎样开打选战?尽管说,在台湾地区的选举史上,确曾有过在狱中参选并能当选的例子,如颜清标,但两者的时空背景并不同,颜清标拥有一个组织颇为严密的宗教慈善团体为他在狱外代打,而陈水扁虽然曾经一呼百诺,但如今却是民进党内人人避之则吉。也尽管说,法院不可能把他长期延押下去,但他的名声已难以承载得起一个公职候选人所应有的分量。其二是他一审被判决无期徒刑后,按民进党《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规定,已不具被党提名资格,故相信民进党不敢破例为他提名。其三是即使是他欲以无党籍身份参选,也将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划。如是参加“五都”市长或市议员选举,将会受到《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限制;如果参选“总统”,则是受到《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约束,都不符参选资格。 |
【 第1页 第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