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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调查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09-01-16 10:12:44  


 
  在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方面,要突出抓好三件事:一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搞好产业布局规划,科学确定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集中。二要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业,发展信息技术等各类服务业。三要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

  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要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办好农村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免费的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助水平。二是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力争在三年内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为其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在统筹城乡劳动就业方面,关键是要完成好两个任务:一要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统一市场、有序外出、就近转移、扶持返乡创业,都要通过市场来调节,通过政策来引导,一定要完善政策,健全市场。二要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在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方面,当前最需要实施两个推动:一是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也是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目前的户籍管理,就像一面高墙,把城乡分得很清,农民进了城,为城市服务了许多年,但身份还是农民,包括他们在城里出生的子女,也还是农民身份,入托、上学都是另类待遇。打破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就拆除了一道城乡阻隔的樊篱。二是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这是从现实情况出发,探索在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情况下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服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

  这“五个统筹”政策性非常强,既是需要做好的工作,也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既要建立相应制度,又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有些问题还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形成法律法规。

  三、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来抓落实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需要从具体的事情做起。对黑龙江来说,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物质保障,也是一个重要途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方面。从城乡居民收入上看,差距在继续拉大,全省城乡人均收入比由1997年的1.77 ∶ 1,扩大到2007年的2.48 ∶ 1。从社会事业发展来看,县乡村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差距都较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县域经济是关键,县域经济发展不起来,这个统筹、那个统筹,就统统难以筹到。只有尽快把县域经济搞上去,才有能力增加对县域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建设的投入,才能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公共资源分配均等,才能早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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