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观察与思考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反腐必须有硬性手段

http://www.CRNTT.com   2008-12-29 08:58:21  


中国在2007年年成立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铁腕应对腐败。
  中评社北京12月29日讯/广东《南方都市报》今天载文指出,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不及时遏止腐败,强化法治系统,实现市场公平,提高政府的透明度,那么就会威胁社会稳定,阻碍经济的有序发展,甚至会出现动乱,为此有些国家已把政府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公共舆论监督、政府投资工程透明化作为反腐倡廉的硬性手段。文章内容如下:

  近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反腐败法》草案,明确了“腐败”的定义,确立了预防和打击腐败的主要原则,规定了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申报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义务等,以保证俄罗斯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建设。 

  而在今年6月份,巴西1000名警察参与了一次大规模反腐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逮捕了26名涉嫌挪用公款的官员和企业家,还发出了231项追捕令,对200项工程进行调查。印度政府面对政府根治腐败成效不佳的局面,居然认可民间反腐败组织发行“反腐败钞票”的办法,送给那些伸手索贿的贪官污吏。 

  印度、俄罗斯、巴西等国因经济上的快速发展,被世界誉为“金砖四国”,但腐败问题也相当严重。根据透明国际过去3年的“腐败指数”,巴西和印度从2006、2007年的第72位分别跌落至今年的第80、85位;俄罗斯从2006、2007年的第127、143位进一步退到第148位,可见反腐的紧迫性。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