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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政策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24-09-02 00:02:39  


 
  3.吸引台湾专业人士政策

  率先协商学历、学位和专业人员资格相互承认工作,推动双方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台湾地区专业人士来福建创业的,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以其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入股的,科技成果作价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受限制;经认定进入火炬园区、科学园区和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创业的,享受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各项优惠待遇和一定面积的经营场地租金减免,获得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的股权投资支持;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机构,经认定可以按当地相关规定给予补助;从事科研、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以及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具有技术领先和良好市场潜力的项目,可以获得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支持;符合当地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台湾专业人士,按照当地引进人才政策规定享受优惠。②

  (六)建立密切的区域联系机制,活跃地方和民间交流活动

  1.促进基层交流的政策

  鼓励福建各地市与台湾各县市建立某种城市和区域联系机制,促进城市或地区之间的交流,解决特定区域内经济交流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化基层政党交流,推进两地地方政府和基层村镇之间的交流协作,拓展两地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对口交流与合作;允许台湾的非政治组织、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台湾地区县市政府、非企业经济组织来区内中心城市设立办事机构,以便联系、协调有关地方合作事宜;充分发挥海峡论坛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福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地位和影响。

  2.促进民间交流政策

  立足两岸历史文化渊源,发挥闽南、客家等文化优势,深化两地民俗文化交流:(1)以台湾祖籍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载体,保护好、利用好祖、祠、宫、庙等涉台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2)以乡土、乡音、乡戏、乡情为主题,依托区内著名风景名胜区风光,加快闽南戏曲大观园项目建设,密切两地在戏曲教育培训、艺术创作、学术研讨、影视传播、文化体验等领域的交流,继续组织文化艺术团体赴台演出交流,推动建立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3)充分利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积极办好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海峡两岸青少年联欢节和夏令营、两岸龙舟赛、中秋博饼等活动,促进两岸民间交流和情感融合。

  基金项目: 本文系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研究》(FJZ2021Z00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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