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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美国一个中国政策演变历程与影响

http://www.CRNTT.com   2024-07-21 00:02:38  


 
  第二,纳入“六项保证”也是为台湾抗拒大陆统一“撑腰打气”。“六项保证”作为里根政府时期美国对台政策的非公开立场,原本只是通过解密档案和当事人回忆录中证明其存在的口头表述,并未被专门纳入对台政策的范畴。直至2016年美国国会才将“六项保证”法案化以作为国会对台政策立场,并成为“一个中国”政策框架下美国的对台工作准则。美国之所以在2016年将34年前的“六项保证”纳入“一个中国”政策的构成要素,与美国对台海局势走向的判断有关。美国推断,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要解决台湾问题。一旦如此,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利益将受到严峻挑战,甚至可能引发冲击美国世界霸主地位的“骨牌效应”。基于以上担忧,美国将“六项保证”纳入其“一个中国”政策的构成要素,以进一步提升美台“官方关系”、扩大对台军售、为台湾抗拒大陆统一增强信心,从而达到阻挠中国解决台湾问题的目的。

  (四)政策基础由“三公报一法六保证”变为“一法三公报六保证”的动因

  美国重新排列对华“一个中国”政策的三个构成要素,将《与台湾关系法》置于三个构成要素之首,其动因主要如下。

  第一,适应美国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华战略竞争的需要。在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便将中国称作是“战略竞争对手”和“修正主义国家”,通过推行“印太战略”、加征贸易关税和实施经济制裁等手段围堵中国的崛起。2021年拜登政府上台后延续了这一战略认知,拜登在几次重要讲话涉及中国时,均使用了“战略竞争对手”、“最严峻的战略竞争对手”等措辞;2021年3月,美国白宫公布的《临时国家安全战略指南》更将中国界定为“唯一有综合实力、挑战美国所建立的国际体制”的竞争者。〔18〕在此背景下,美国将《与台湾关系法》前置于其“一个中国”政策的三个构成要素之首,适应了美国对华进行战略竞争与遏制的需要。

  第二,彰显美国“国内法优于国际法”、“美国利益优先”的实用主义准则。美国国务院于2022年5月更新的“美台关系事实清单”中,将《与台湾关系法》置于三个联合公报之前,凸显了美国打“台湾牌”的现实主义战法。〔19〕拜登政府倾向于将台湾“国家化”、台湾问题“国际化”,将美中合作的诸多领域“泛政治化”,换言之,就是为全面遏制和打压中国、阻挠中国解决台湾问题提供“法理支撑”。

  第三,《与台湾关系法》的前置,旨在表达美国对中国采取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绝不会坐视不管的决心。具体来说,美国将《与台湾关系法》置于美国“一个中国”政策三个构成要素之首,旨在表明,美国在三个联合公报尤其是《建交公报》中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而现在,美国“想定”并渲染中国大陆可能要采取非和平手段解决台湾问题,于是将《与台湾关系法》前置于第一位,以此向中国传递信号:美国已在法理上、政策上完成了介入台湾问题的相关准备,希望中国不要“冒进”,继续维持台海两岸“不独不统”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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