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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构建反分裂国家法解释机制的路径 | |
http://www.CRNTT.com 2024-04-24 00:05:23 |
对这些内容的解释不一定能够做到穷尽列举,但可遵循同类规则、整体规则、相同事项规则等法律解释规则,对各项“情形”、“标准”、“措施”作类型化分析。如果能够对《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牵涉的这些问题作出立法解释,则《反分裂国家法》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必然得到大幅度提升。《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是关于启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限制性条款,对启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作出了边界要求。对《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涉及的法律规则的适用期间、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强度、保护依据以及适用的地域范围等要素的解释,应符合《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宗旨。《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和平法”,其在推动政策向法律转化的同时,也向台湾表达了大陆方面最大的诚意和善意,而《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的立法目的即在于此,《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保护了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在国家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时的正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以及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三,基于立法者意图,对国家统一后的制度安排作出回应。重申国家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地区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但也应明确“一国两制”在台湾地区的具体实现形式可以不同于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明确国家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地区可以“高度自治”的范畴。这一解释行为的目的在于将《反分裂国家法》实施的时间线延长至国家统一后。当然,在这一项解释中,应以《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为蓝本,强调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是国家统一的首选方式。同时对《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的“五个鼓励和推动”、第七条的“六大议题”,结合两岸现阶段的情况作出更为细致的布署,为国家的和平统一奠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础。 此外,对《反分裂国家法》第六条的“五个鼓励和推动”、第七条的“六大议题”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的具体实施方式,还可以由国务院及其涉台主管部门依职权作出行政解释,出台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适用的《〈反分裂国家法〉实施细则》。对于《反分裂国家法》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等问题,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二者联合依职权作出司法解释。总而言之,设置《反分裂国家法》解释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应对和管控台海出现的危机状态,随时应对和处置“台独”分裂势力制造的分裂国家的新形式。在解释内容上,所有的解释主体都必须以《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律文本为规范出发点,结合实际情况展开相关工作。 四、结语 “面对‘台独’势力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台湾事务的严重挑衅,我们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国人来决定。我们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诚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言,两岸统一是历史趋势所向,也是民心民意所向。面对当下,台海两岸新旧矛盾交织、内外挑战并存,我们必须充分运用《反分裂国家法》,以此制裁“台独”分裂势力的任何有关分裂国家的行为,达到震慑“台独”分裂势力的目的和效果。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3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反分裂国家法》的解释与适用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FJ2023BF050)、202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一般课题“完善《反分裂国家法》配套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编号:CLS(2023)C2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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