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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涉台31条新统一观引领新治理观

http://www.CRNTT.com   2018-05-30 00:22:00  


 
  之所以秉持“以我为主”的原则与采取“统一置前”的策略,有学者认为,一是因为当前台湾民进党当局不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政治基础,两岸协商中断,在“双向融合”短期内无法推动的情况下,大陆方面先行推动“单向融合”,其中有学者指出,“双向融合”仍然有赖于两岸执政当局的共同推动;二是因为大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岸实力差距逐步拉大,大陆方面已经完全有容纳、吸纳台湾人才、台资企业的能力,既有“雅量”也有“容量”,不再像过去两岸谈判时计较“让利”的多少;三是因为“统一置前”有助于降低统一后治理台湾的经济社会成本,是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举措。

  第二,建立“涉台公共政策体系”为“两岸共同治理”提供制度基础。不少学者注意到,“涉台31条”是具有系统性、全域性、整体性的政策创新工程,其中有学者提出了“涉台公共政策体系”概念。正如同上文所提及的“统一置前”,据介绍,相较于以往大陆在国台办的协调下各个部门颁布的涉台政策调整,“涉台31条”是全方位推出、面向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推行同等待遇的政策体系,实质是把统一之后的公共政策措施提前到统一之前来规划和实施,体现出具有两岸特色的融合进程。这意味着,以大陆为主场,大陆官方所颁布的公共政策受众从原先只限于大陆居民,到现在覆盖到台湾居民,大陆的涉台公共政策受众也从原先在大陆的台商逐步扩展到所有在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台湾居民。也有学者建议,“同等待遇”目前仍处于经济民生领域,未来有必要推进到公务行政层面,让台湾同胞参与国家治理,共担统一责任,这才是两岸和平统一的本质与要害。

  因此,与公共政策紧密相关的公共治理概念,也成为不少大陆学者眼中两岸关系或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学者指出,“涉台31条”的颁布意味着未来对台工作将转向两岸治理,在台湾当局回到一个国家框架之前,两岸治理的重点更多放在“操之在我”的部分,一旦条件成熟,两岸双方共同治理的局面就会出现。也有学者认为,“涉台31条”象征着台湾居民在大陆公共政策体系中的全面“正常化”与完全“国民化”,故不能简单地用“惠台政策”来理解这一系列关于落实同等待遇的举措。

  由此可见,正如不少学者多次提出的,落实“同等待遇”已经成为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大陆对台工作重点,“实现(台湾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成为未来大陆方面主导、推动两岸关系及两岸交流格局的内在动力与主要方向。大陆对台工作“典范转移”体现为从过去的“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改变为“给希望于台湾人民”,以落实同等待遇与推动涉台公共政策体系为抓手,以“新统一观”与“新治理观”塑造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大势,藉助大陆自身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强大动力与巨大容量,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奠定基础。

  二、不折不扣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积极进取,久久为功

  从2月底颁布的“涉台31条”到3月全国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台段落,大陆专家学者普遍表示,中共十九大召开后,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的新作为新气象已然出现,迈好了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第一步,未来大陆对台工作应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坚守立场、坚定信心,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对台工作一项一项地落到实处。因此,大陆学者建议,要以积极进取、久久为功的精神,以超强的战略自信和战略定力,科学评估风险挑战,主动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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