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 |
中评深度专访:王英津析陈明通钥匙 | |
http://www.CRNTT.com 2018-03-27 00:18:04 |
中评社:如果未来蔡英文当局要想从“宪法”角度提出替代性论述的话,您认为,目前蔡当局的“宪法”论述存在哪些模糊之处?或者说,在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明晰化? 王英津:大家知道,增修前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中宪法”,这毫无疑义,但七次增修后,其“一中”属性渐趋模糊,台湾不同政治力量可以根据各自需要对其进行不同的解释,即既可以向“一中解释”,也可以向“独台”解释,还可以向“台独”解释。这样一来,要看清蔡当局“宪法”论述的真相,就必须要跟踪其“宪法”论述的后续内容。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亟待进一步观察。 第一,对“宪法”内涵如何解释。如果蔡当局借“中华民国宪法”中“一中”内容的模糊性,强调“中华民国宪法”的本土化或台湾化,凸显“一边一宪”或“两国两宪”,那么其“宪法”论述就是“台独”论述。如果蔡英文坚持“中华民国宪法”的“一中”性质,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框架,且坚持自身的唯一合法性,那么,其“宪法”论述就是“一中”论述。 第二,对“领土范围”如何界定。蔡当局所指的“中华民国”,其领土范围是包括大陆和台湾,还是仅仅及于台澎金马?若为前者,那么其“宪法”论述就是类似于国民党的“大一中”论述;若为后者,即主张“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且领土主权范围不及于大陆,故意切断两岸的“一中”连结,使两岸关系变成“国与国”关系,那么其“宪法”论述就是“台独”论述。 第三,是否坚持己方“宪法”的唯一“法统”地位。蔡英文在接受“中华民国宪法”的同时,是否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合法性至关重要,这是考察其“宪法”论述性质的又一重要指标。坚持己方宪法唯一“法统”地位的实质是坚持“单一主权”、“单一外交”和“一国一府”,这是两岸政权之争的重要体现。只有互不承认对方“宪法”的合法性,坚持“一中一宪”,方可将两岸争议维持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否则,就会出现“一中两宪”,导致“一国两府”或“两个中国”。 除此之外,研究蔡英文的“宪法”论述,还应与她的其他两岸关系论述结合起来通盘考察。譬如,蔡英文的“维持现状”论述,也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模糊论述,究竟要维持一个什么样的“现状”?众所周知,两岸三方对于“现状”的认知和解读并不相同,大陆认知的现状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框架;国民党认知的现状是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架构,但强调一个中国是指“中华民国”(至少在法理上如此论述);民进党认知的现状则是两岸“一边一国”。那么,蔡英文要维持的“现状”是上述哪一种现状?事实表明,蔡英文所指的“现状”是指两岸“一边一国”,其立场和主旨是,在不放弃“台独”的前提下,软化两岸对抗,维持其想要的状态。过去论述和行动均表明,蔡英文的“台独”立场并未发生变化,有所调整的仅仅是“台独”策略。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