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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讲话透露中纪委反腐下一步怎么走

http://www.CRNTT.com   2014-10-27 10:22:45  


  中评社北京10月27日讯/当各路专家还在忙着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时,十八届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在10月25日紧随而至。数十万人被处分,数百厅官被查处,50余只“老虎”落网……十八大至今,中纪委的反腐“成绩单”,完全可以用精彩来形容。对庸懒贪散奢“零容忍”,从严治党渐成新常态,这样的变化,让人欣喜。

  不过,反腐治标快两年了,应该说为治本赢得了不少时间,接下来会怎么走,很多人都在关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还有7年,中纪委已经给了全国人民一个大大的期待。

  仔细阅读王岐山5000多字的讲话,能发现不少亮点。比如,对于有些人“发展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疑问,王岐山是这么看的:首先,“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其次,“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因此,“党要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怎么样,这个逻辑通俗易懂吧?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以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源于宪法规定,也出于党章要求。

  但是,坚持了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共产党自身就一点儿问题也没有,相反,还得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升依法治国的领导方式和水平。在“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一节,除了再次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王岐山更是对“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什么要提呢?简单地说,就是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还存在一些缝隙、存在灰色地带。
 
  具体到反腐行动来看,目前还有不少问题是只能用党纪,而无法用法律规范的。比如干部收红包,吃空饷,官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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