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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是怎样做官的 | |
http://www.CRNTT.com 2013-07-22 15:29:36 |
州政府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并在州内各区域(县、郡)设立分支机构。地方(市)政府多半是依法设立的市民自治单位,也有独立的权限。在行政上,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互不隶属,各司其职,但也有互相合作的时候,主要体现在财政资助方面。总而言之,是州创造了联邦,又批准了地方政府。三级政府都有自己的政策制定权和实施权,互为平行而非上下级的关系,而且各有自己的辖域,互不干扰。 中国的政权及政府建立形式历来自上而下,先建立中央政权,然后指派人员组建省政府,再由省政府指派组建市政府…,依次设下去,直到最基层的街道或村委会。各级政府是互相隶属的关系,一级管一级,权力自上而下,责任自下而上,下一级政府必须执行上一级政府的政策,中央以下的政府都是地方政府,必须服从中央,中央就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在许多中国人看来,这一集权体制天经地义,这一制度还影响到国人的思维方式,特别是地理和人文观念。 领导是利益决定者 美国的三级政府差不多为美国人提供了近600万个直接的就业,其中联邦政府是美国最大的单一雇主,通过15个内阁级部门及其下属的众多分支机构,2011年共有雇员279万(其中包括62万国防部文职人员及60多万邮政工人)。间接的就业人数远超千万,包括政府承包商、咨询人员、供应商、辅选及游说人员。管理如此庞大的国家机器,分摊成本,分享所产生的利益,倘若单纯通过官僚来进行,务必导致利益的内部化,产生官僚及部门利益,甚至出现官僚集团或官僚阶级。美国通过政党竞争执政,轮流把持利益分配大权,由政客(当政领导)决定利益的分配,再由多数选民决定政客的去留,这一制度安排看似合理,至少解决了官僚利益的问题,但却产生了政客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问题,好在另有其他制度约束利益集团(另述)。当然也可以反过来说,美国现有的官僚(公务员)制度是政党政治妥协的产物,从早期“一朝天子一朝臣”利益一边倒的“宠信”制度,发展到今天的公务员制度,虽然公共利益的支配权依然掌握在政客手中,但官僚的职业发言权也会得到“充分”的尊重。 美国各级领导人的产生方式与中国完全不同,领导人极少出自官僚系统,而是产生于民主的政治(选举)过程,而作为官僚体系中主体成员的公务员则被排除在政治过程之外。美国人通常把民选的官员叫做领导或政客,而把管事的公务员称为官僚。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领导有任期,而官僚基本上是终身制;领导管着官僚;领导发号施令,官僚执行。在领导和官僚之间还有一批官员,既是领导又是官僚,他们就是通过政治任命的政务官。政务官通常既了解领导的政治意图,又相对熟悉所管辖的业务,是政策从制定到实施的桥梁。政务官的任期多半只限于领导的任期之内,但也有留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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