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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舰艇巡航钓岛海域痛斥“新马关条约”

http://www.CRNTT.com   2013-04-18 09:00:48  


 
  实际上,于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签署的《马关条约》,是继《北京条约》以来侵略者强加给中国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愿望。在一八九四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之前,日本从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的主权提出过任何异议。但是在这场战争后,日本通过与清政府签署《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钓鱼岛岛屿。日本在双方签定《马关条约》后,将钓鱼岛纳入冲绳县石垣村管辖。一九四五年日本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波茨坦公告》中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中内容,将日本的主权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以及其它由《波茨坦公告》签署国美国、中国、英国所决定的小岛。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马关条约》被废除后,日本就应遵其无条件投降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将钓鱼台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与中国。但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美国等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和约”,将钓鱼岛等岛屿交由美国托管。一九七一年 六月十七日,日美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权,把钓鱼岛等岛屿也列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 

  因此,当年《马关条约》将台湾及澎湖列岛、钓鱼岛等附属岛屿私相授受交给日本,是中华民族的耻辱。邓小平在谈论香港问题时说,我们决不做“李鸿章第二”;而今日习近平在面对钓鱼台问题时,也是理直气壮地以其行动表明,决不做第二个李鸿章。这展现了新一代党政军领导人,对捍卫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领土的决心和信心。

  但是,曾经的“保钓英雄”,及在其法学博士论文中分析东海大陆架的主权属于中国的马英九,却在《台日渔业协议》中,列入了“免责条款”,规定在钓鱼岛周边领海基线十二海里,将不包括在协议适用范围之内,禁止台湾渔船进入钓鱼岛周边十二海浬海域捕鱼。 十二海浬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就是具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领海,竟然是由日本掌握主导权,也公然是不准中国台湾的渔船进入捕鱼,甚至殃及中国大陆的渔船,这岂非等于是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及其周边 十二海浬 海域的领土主权和领海主权?这不啻是新世纪的“马关条约”,隐藏了“默认日本主权”的“魔鬼细节”,等于是将钓鱼岛及其周边十二海里的主权拱手让给了日本。这也正是日本之所以在钓鱼岛形势不那么紧张的过去十多年来,都故意找碴,制造种种阻力,困难重重,使得台日渔权谈判寸步未进;但在日本“购岛”导致局势紧张,也引发两岸人民共愤,掀起猛烈“保钓”浪潮,尤其是在习近平亲自主导“保钓”议题,陆续采取宣布钓鱼岛领海基线、派出海监船机进行护渔巡航的强硬对策之下,日本却竟然主动对台湾作出“让步”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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