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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府为何急盼恢复进行台日渔权谈判?

http://www.CRNTT.com   2012-11-02 08:33:14  


 
  其二、避免在钓鱼岛纠纷中遭到“边缘化”。众所周知,马英九接触政治的第一步,就是参与“保钓”活动,并成为其日后的政治资本。因而直到出任“总统”之前,还积极参加与“保钓”有关的活动,甚至连其在哈佛大学修读博士学位时的毕业论文,也是论述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但在出任“总统”后,由于受职务制约,尤其是必须搞好与日本(担心其质疑自己的“保钓抗日”背景)、美国(担心妨碍其“重返亚洲”战略)的关系,再加上受台湾地区的国际地位所限,他却难以再在钓鱼岛问题上发声,因而有在钓鱼岛问题上遭到“边缘化”之虞。因此,必须设法在不恶化与日本的关系,也不会引起美国“两岸携手合作保钓”疑虑的前提下,介入钓鱼岛问题,因而发出《东海和平倡议》,提出了“捍卫主权渔权,和平处理争议,共同开发资源”的主张。在中国大陆采取一系列维护钓鱼岛主权的作为之后,又急忙跑到彭佳屿视察,提出从台、陆、日“三组双方协商”开始,逐步走向台日、陆日、两岸“一组三边”共同协商的建议,还声言要将钓鱼岛问题诉诸国际法院,并派出“海巡署”舰艇为台湾“保钓”渔船“保驾护航”。这些,都是要在国际上凸显台湾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日台双方舰艇在钓鱼岛海域互打“水战”,就使得台湾的形象可以登上国际媒体的版面,并也成为马英九对来访外国媒体喋喋不休宣示的政绩。而恢复台日渔权谈判,就可证明台湾没有在钓鱼岛议题上“缺席”。因此,马政府还进一步主张《东海和平倡议》也适合于南海,也是作为“活路外交”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三、中国大陆已经转变了“保钓”策略,对台湾有利。不久前中国外交部对钓鱼岛问题提出了据说是由习近平提炼的新论述,就是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和做法,是一个战败国却要霸占一个战胜国的领土,践踏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本质上是不能彻底反省和清算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历史,企图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实际上,二次大战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中国收回日本所侵占的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成果,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石,一九四五年的日本《降书》对此明文接受。前苏联也正是基于这三大文件,合法占有日本北方四岛,并于解体后移交俄罗斯。这个新论述,一方面对台湾政府颇为有利,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代表中国享受战胜国成果的是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成立,而参与“开罗会议”的中国领袖是蒋介石先生;但另一方面,根据联合国第二七五八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取代了“中华民国”的国际人格,这让台湾政府感到很不少味儿。但既然是北京重提“二战战胜国”,马政府当然也要掺上那么一脚,以凸显“战胜国”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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