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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成钢再陷争议 我们看到什么?

http://www.CRNTT.com   2012-04-05 10:55:25  


 
  ■ 官员的收入应如何决定?

  官员“工资极低”另有玄机

  中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即便是市委书记等高级官员,其明面上的薪酬水平也不会比普通公务员有数量级的差别。

  因此说中国的政务官“工资极低”是成立的,他们不但比不上新加坡的水准,也比不上美国的水准。

  但之所以这样定薪,究竟是因为我们对官员更苛刻?还是因为“反正实际上也不靠这点工资,所以倒不如把面子工作搞得漂亮些”?

  如何给高级官员定薪资,以香港为例

  发达地区对官员薪酬的制定,不仅仅在于其结果能够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制定过程足够科学、公开、公正、透明,并受到广泛监督。仍以香港为例,很轻易在网上搜到了一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问责制度下委任的主要官员薪酬》第二阶段报告,由政府委托的一个独立机构撰写,详细描述了如何制定主要官员的薪酬。

  例如,报告提到参考了“数个经济已发展国家怎样制定委任部长级人员的薪酬,这些国家包括澳洲、加拿大、芬兰、荷兰、新西兰、新加坡、英国及美国。”同时也肯定了“参考私营和其他行业的薪酬做法以制定主要官员的薪酬是可取的做法。”

  同时,报告也提出了对官员不利的意见,例如“一般认为部长的工作,无论在范畴和职责上,是高度复杂的,但这些职位的薪酬却远比私营机构类似职位的为低,新加坡除外”;“高级官员亦有金钱以外的回报。金钱的回报不应是主要官员候选人唯一的考虑,推动力如荣誉,及有机会为社会的进步作出贡献等,也应是制定薪酬时的考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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