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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垄断也是个“好东西”?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20 09:04:29 |
“好的垄断”不会屹立不倒,竞争能将其打破 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Dominick Armentano在其有关垄断法的著作中透露,美国政府向标准石油“开刀”(1907年)前的十年,标准石油的市场占有率早就开始萎缩,到1911年前后,它在炼油领域的占有率仅剩下64%。也就是说,标准石油真正意义上的“垄断”,维持了不过短短十年左右。事实上,在洛克菲勒的石油王国被瓦解前,美国国内至少还有147家炼油企业和它竞争,包括后来成为几大“寡头”之一的德士古和海湾石油。 ※“坏垄断”有功在哪? “坏垄断”能够不断加固,中国2/3民营油企被迫关门 经济学家熊彼得曾指出,在萧条时期或发展迅速的新兴行业里,垄断企业也可能是有益的——但历史经验表明,这样的“好垄断”几乎只出现在自由市场。“坏的垄断”总是通过行政手段切断自由竞争来维持自身优势。而这样的垄断,在中国石油业发展历史里屡见不鲜。 据报道,自1998年中石油、中石化获得特殊地位后,全国民营石油批发企业由原来的3340多家锐减到2007年的663家。据中商联石油委调查,石油民营批发企业已经关门、倒闭了2/3。除此以外,官方设置的行业门槛,也是阻挠民营企业重新加入石油业的重要障碍。例如,今年5月颁布的“新36条”规定,建设炼油项目的起点为1000万吨(年)以上(需投资几百亿元),经历过10年前收编和打压的中国民企,能达到如此庞大的资金投入能力的少之又少。 发改委代替市场操纵价格,行政主导的垄断难言有功 经济学领域曾有此假设,只要某个领域里不是一家独大,几家大的企业依然可以靠联合协商“稳定价格”、并让价格维持在消费者能承受的范围里。但历史学家往往会戳破这个假设,因为这样的局面几乎从未出现,因为逐利的欲望永远会盖过稳定价格的冲动。而在行政主导的垄断下,这样的假设更是愈发难以让人信服。 因此,即使中国几大石油集团客观上结束了混乱的竞争局面、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石油的稳定供应,这样的垄断之所以不能称为“有功”,是因为价格始终无法根据市场来调整。而当价格是否稳定、是涨是跌都不是由市场、而是由行政力量(发改委)决定时,人们就无法证明或证伪:到底是谁在操纵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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