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媒体真不用地方官员操心 | |
http://www.CRNTT.com 2009-11-11 11:38:34 |
对于伍皓这个记者出身的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经常推出的一些舆论监督创新,我是理解和支持多于苛求,点滴有利于推进舆论监督的尝试在如今的新闻体制下都值得鼓与呼——但我实在难以苟同其近来引起舆论争议的“媒体监督员”创举:面向社会征集媒体义务监督员,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狠刹“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中国青年报》11月10日) 实在想不通,媒体那点事儿,犯得着政府兴师动众地组织“媒体监督员”整天盯着吗? 首先,媒体不缺监督,无论是来自上还是下或是同行。只不过来自上的“管理”可比“监督”厉害多了,我想记者出身如今身居宣传部要津的伍皓一定更有切身体会。下面的监督来自读者,如今报纸的发行量一般都很大,每一个读者实际上也都是一个对媒体的监督者,看到报道或版面有什么问题,反馈立刻会铺天盖地地返回媒体。加上如今网络那么发达,媒体的问题很容易就被网友挑出来。同行监督更不用说了。所以,媒体身上基本不存在“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媒体进行舆论监督,有无数双眼睛又盯着媒体。 媒体堪称公开透明度最高的一种行业,上上下下左右前后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还用得着宣传部门那么操心吗?再说了,虽然个别记者很脏、个别媒体很坏,但总体而言,媒体从业者还是有自律精神和操守的,起码敢于自省、勇于纠错,不避讳自曝行业丑陋。 也许每种权力都会有“谁来监督监督者”的悖论,而媒体主导的舆论监督却有其特殊之处——因为舆论不是一个利益主体,而是一种分散、多元、有着自我约束力的力量。媒体是舆论的一部分,“舆论监督”本身就包含着监督自身的承诺。 伍皓一再称“媒体监督员”不是政府组织的,而属于行业自律,是民间对媒体的监督,比如他说:宣传部门并不想过多束缚媒体的手脚,用社会监督的方式来增加媒体自律意识。既然是让媒体自我管理,为什么宣传部门如此积极地介入了这件事:是云南省委宣传部通过媒体刊发公告向社会征集“媒体义务监督员”,也是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这件事,同样是宣传部主导制订了《媒体义务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媒体义务监督员守则》,并向监督员颁发证书。这算哪门子的“新闻媒体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媒体义务监督员”的另一个存在理由是:没有监督,话语权也可能被滥用。其实,媒体并非“没有监督”,而激烈竞争的格局也决定了话语权不太容易被滥用。媒体不存在信息垄断,这家媒体收了别人的钱写有偿新闻或“有偿不新闻”,并不妨碍另一家媒体会把真实信息披露出来;这家媒体成为某个集团的利益代言者而说了瞎话,不妨碍其他媒体提出相对的观点,各种观点都摆出来在意见市场上自由竞争,理性的公众自然有能力进行辨识。透明开放和自由竞争的环境中,某种媒体话语很难成为一种权力,自然就谈不上话语权滥用了。 只有那种排他、垄断、专断的绝对权力,才有滥用的可能,才是最大最无耻的腐败滋生地。也只有它们,才最需要置于阳光之下,接受人民监督。如何监督那些拥有专断权、垄断权、操纵权的公权力,才是政府最该操心的。而媒体,恰恰是监督这些权力必须的力量,而不是首当其冲的被监督者。 写到这里,想起伍皓说的一句话:我跟监督员们说,你们不仅要监督新闻媒体是否有虚假新闻、低俗报道等,包括在热点、敏感公共事件中媒体是否缺位了、失语了,也在监督之列——这心操得也太多了吧?许多媒体内部都有规定,如果漏报了热点、焦点,编辑和记者是要被扣奖金的。如果没有某种外力的强制,激烈竞争驱使下的媒体在热点、敏感事件上肯定不会缺位和失语的。如果有的话,只可能是“被缺位”和“被失语”。 而对于媒体的“被缺位”、“被失语”,比如云南媒体没有报道涉及云南的某条负面新闻,可爱的媒体义务监督员眼尖发现了,向伍副部长举报了,尊敬的伍副部长又会怎么处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