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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政策法案与割据逻辑

http://www.CRNTT.com   2022-12-26 00:03:16  


 
  然而,美国惯于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以“国内法”规制国际问题,以所谓的国家安全等借口对别国实行“长臂管辖”或“单边制裁”,通过单方面立法将台湾作为美国的“势力范围”和“安全提款机”,目的是为美国强化对中国的战略遏制、制度竞争和认知塑造提供所谓正当性,试图撬动整个国际局势朝有利于美国领导的方向发展。“台湾政策法案”以包裹立法方式全面增补“与台湾关系法”的基础,纳入“六项保证”的精神与规定。“台湾政策法案”旨在通过强化台湾的防卫能力,逐步从“一个中国”政策立场后退,偏向于纵容“台独”以及支持台湾国际化。虽然它表面维持了“一个中国”政策,但实际是暗中替换为“一中一台”,将台湾议题越来越国际化,甚至也把“台湾地位未定论”法律化。例如,“台湾政策法案”针对联合国恢复中国席位的第2758号决议称,该决议并未处理台湾代表权问题,亦未含任何攸关“台湾主权”的声明。这是直接挑战中方底线的提法,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也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无论美国如何在国内法中重新定义“一个中国”,都不能回避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中“承认”台湾是中国一部分规定的约束力,以及做出的“美国政府对于其与中国之关系极为重视,并重申其无意侵犯中国之主权与领土完整或干涉中国内政或采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之政策”的政治法律承诺。台湾是中国的最核心利益和神圣领土的一部分,一个中国原则是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也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核心意涵。对中国大陆来说,这些使得作为两岸关系的内政问题和中美的外交问题交织难解,以“切香肠”方式危害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把台湾作为非建交的“准同盟国”,事实上已触犯了《反分裂国家法》,触碰“一个中国”底线,也违背了中美建交的承诺。

  “台湾政策法案”是“与台湾交往法案”的升级版,是继美国政府将“与台湾关系法”放在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之前,进而改变“一个中国”政策法理内涵的延续。具体来说,“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一个整体,完整地体现了一个中国的原则。”⑩将国内法放置在以三个联合公报为主要内容的国际法之前,一方面为美国的对台政策行动进行法理松绑,另一方面以“与台湾关系法”中所谓的台海和平为名干涉台湾问题制造所谓的法理基础。这些国会立法,不过是美国从技术和操作层面跟进,进而使具体政策宣示在体系上与法理操弄保持一致,逐渐使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偏离国际社会一个中国原则,为美国后续的政治操弄扫除政策和法理障碍。美国未来会继续在具体政策和行动层面推动上述法理转变,最有可能推动对台军事援助的加强和军事合作的台面化。在拜登政府将中美竞争定义为“民主对抗专制”的话语框架中,中国大陆是企图片面改变台海及区域和平稳定的一方,在进行强政治宣示的过程中还想进行军事避险。如果中国大陆增加军事演习等活动,美国则会进一步以维护和平为名,将中国大陆的相关行为认定为“违法”,甚至利用台湾问题来操弄南海局势。在这种循环中逐步把中国大陆推进美国所设定的法理陷阱中,进而掌握台湾问题的话语权和主动权。这些动作对中国大陆最大的风险是推动两岸关系的国际化和台湾问题的军事化,而这二者是美国最为擅长的手法,法律化是二者的前奏。美国在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法不符合自身利益时就不愿接受,试图以自己定义的国际规则来取代。但中国作为现代国际法的接受者、塑造者和捍卫者,不可能在作为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利益的台湾问题上吞下这个苦果,这也是中国大陆一贯的立场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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