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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的制约与重构 | |
http://www.CRNTT.com 2021-01-02 00:15:33 |
一、民进党“台独”认知的意识形态演变 台湾长久以来,有所谓的“统、独”意识形态的对立问题,各拥有支持族群。民进党于1991年提出“台独党纲”,条文中明定“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主张‘台湾主权’不及于中国大陆,既是历史事实,又是现实状态,同时也是国际社会之共识。台湾本应就此‘主权独立’之事实‘制宪建国’”,为外显之“台独”意识形态主张,主导该党两岸主张的方向及目标。 从1986年民进党成立,1988年4月17日第二届第一次临时全台党员代表大会通过“417决议文”,主张台湾“国家”“主权独立”,不属于以北京为首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至1991年10月13日第五届第一次全代会通过“台独党纲”,主张台湾本应就此“主权独立”之事实“制宪建国”,而认为国民党所主张的“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为虚构;到了1999年5月9日民进党于第八届第二次全台党代表大会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中国大陆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与“一国两制”根本不适用于台湾,台湾应扬弃“一个中国”的主张。 上述民进党于2000年前一向的两岸主张,一直不脱“台独党纲”、“台湾前途决议文”所主张的范畴。但2000年,民进党初次取得执政,陈水扁于520就职演说,提出“不会宣布‘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推动‘两国论’入宪,不会推动改变现状的‘统独公投’,也没有废除《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的问题”,即所谓的“四不一没有”。而其四不一没有所主张之强度远远不如民进党之“台独党纲”、“台湾前途决议文”之主张,民进党以“台独”意识形态主张发展及壮大,胜选后,却转而改为低调、柔性其“台独”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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